行政诉讼二审不服什么办

行政诉讼二审不服什么办
行政诉讼二审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可以申请检查监督吗?法律分析: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已经生效的判决想推翻,不容易 。对终审判决不服的 , 对你而言,只能是通过申诉,申请再审一途 。
法律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诉应由申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 , 并附上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的抄本 。申诉状应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具体指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错误及申诉要求 。书写申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若认为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的 , 还应提供有关证据或线索 。
行政诉讼二审不服如何申请再审法律主观:
若当事人不服行政诉讼的二审终审结果 , 解决办法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 可以在上述法律文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依法提出再审的申请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认为确有错误的 ,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行政案件二审终审后不服申请再审的机率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案二审后不服应这样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实存在错误的 ,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申请再审败诉不服怎么办若是再审之后,当事人对裁决情况不服的,可以再次向当地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终审,对于提出的时间是没有限制要求的 。一般的案件在终审之后,就不会允许再次提出再次审核了 。
一、申请再审后不服怎么办?
(一)、民事和行政案件
可以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再审裁判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
2、检察院是指裁判发生效力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或上一级检察院 。同级检察院提检察建议或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
3、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
4、再审裁判的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的时间没有限制 。
5、行政诉讼中没有的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二)、刑事案件
1、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诉,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
2、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刑事诉讼发》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
3、再审裁判的当事人对再审不服的亦可以向检察院申诉申请检察建议和抗诉 。
4、再审裁判的当事人向法院和检察院申诉的时间没有限制 。
二、申请再审是否要交纳诉讼费用
再审不需要交诉讼费,但是特殊情形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
综上所述,如果再审案件是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对再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如果再审案件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就没有办法了,法律程序已经走完了 。再审申请人对再判决后不服时,最重要的法律救济措施是申请抗诉,而刑事抗诉和民事抗诉的条件是有所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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