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规定的呢

家暴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规定的呢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而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一方要求离婚,那么离婚时对没有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所应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那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第一,重婚的;
第二,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家暴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规定的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