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法律援助的法律效果 法律援助 刑诉法( 八 )

zài中国kāi展了来 。随着一系列、规定的chū台 , zài全国按照行政体系迅速展kāi援助机构的建设 , 初步形成了以院指定为主 , 援助中心或shī事务所自主决定为辅;shī义务援助为主 , 政府财政适当补偿为辅;审判阶段为主 , 其他诉讼阶段为辅的xíng援助体系 。但是由于各项工作步较晚 , 仍然存zài不少的问题 。突chū体现zài:1、援助方式单一 。通观国目qiánxíng援助制度 , 援助方式有院指定biànshī援助和应当事人的申请而提供的援助 。而且 , 应当事人的申请提供援助时一般还需要进行审查 。duìqián阶段和审判阶段的援助没有区分情况 , 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可以duì受援duì象提供援助 。2、援助实施人员范围限于shīzài实践中 , xíng援助的主体往往限于shī , 而且 , 国《shī》认为sh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