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最新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 , 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 。
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中国政府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 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 保护其健康而制定的法规世界各国也都有类似的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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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1日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 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 ,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 。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 并规范了相关待遇产假的相关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女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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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九十天延长至九十八天 , 并规范了相关待遇不论是女职工产假 , 还是男方看护假 , 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