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应当发布临时报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或监事会做出决议时、签署意向书或协议时、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控股股东发生变化;董事、监事、高管发生变动;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重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受到刑事追究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等 。
Q:如何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得挂牌公司信息?
A:最方便快捷获取挂牌公司信息的渠道当属全国股转系统的官方网站 , 所有挂牌公司的依法应披露的信息 , 都应当在全国股转系统的官方网站第一时间披露 。投资者可以前往全国股转系统官网的“信息披露”栏目中进行查阅 。挂牌公司可在其他网站或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 , 但披露的内容应当完全一致 , 且不得早于在全国股转系统的官方网站披露的时间 。
2. 股票投资者权利是怎样的 权利 1)利润分配权 按照股东持有股票的比例分配公司盈余 , 也就是派发股息 。
但股东要明白 , 公司并非把公司一年的利润全部按比例分配 , 而是在扣除各项留存和公积金之后 , 再把剩下的利润平均到每股分配给股东 。(2)优先认股权 也称为新股优先认购权 。
公司在增发新股时 , 当你还拥有此公司的股票时 , 你有比其他没有此公司股票的人有优先购买新股票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目的在于维持原来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会因增发新股而非意愿地减少 。
(3)投票表决权 在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召开股东大会时 , 作为该股票发行公司的股东有权利参加 , 并拥有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投票表决权 , 从而间接地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 , 因此 , 这一权利也称为参与决策权 。(4)剩余资产分配权 当公司解散清算后若有剩余财产 , 作为股东有权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
但必须要注意 , 剩余资产先偿还债权人 , 再给予优先股股东 , 最后剩下的分配给普通股股东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如股份支配权、检查账册权等 。
3. 合伙投资如何保障每个投资者的权益 首先 , 对内你们需要定一个合伙合同 , 合同中写清每个人的出资比例(包括出资形式是实物还是劳动还是资金 , 以及他们在整个出资中占多少比例) , 分配收益的比例、承担责任的比例;写清合伙的目的、退出的方法(包括以何种形式收回自己的投资、如何取得应分配的收益、承担责任的比例;合伙位置的集成问题等)、解散的条件、解散时合伙财产的分配以及责任的承担问题;
其次 , 由于合伙是人合性质的商业体 , 所以不论你们内部如何约定 , 每个成员对外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所以对外 , 最重要的是 , 你们需要仅为谨慎而合理的推举一个值得信任的、能切实为每个合伙人利益着想的对外代表人 , 还要严格规定代表人行使对外权利的程序和形式 , 否则如果对外代表人不合理履行职责 , 惹出事来 , 每个人都跑不了;
并且每个人所承担的对外的义务以及他们违反义务在合伙内部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 也都要事先约定 , 以防止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后无法对内求偿 。
还有极为重要的一点 , 就是如果你真想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 , 那么在退出时 , 除了按照合同处理好对内的财产、收益、责任分配问题外 , 还应该在责任承担比例方便得到所有合伙的债权人的书面首肯 , 否则你们合伙内的任何责任分配对外都是无效的 , 只要债务发生时你还未退出 , 债权人依然可以找你还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