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求租信息怎么写( 二 )


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其起止时间和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 。一般情况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所产生的水费和电费等还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 。
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冲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 。因为商铺相对应的电费、电话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比较高,因此押金比例也要适当高一些 。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欠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怎么办?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未补足的话,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税费承担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
出租人: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转租人: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
印花税,转租租金*0.1% 。在具体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的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 。
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的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 。
此时,无论出租人或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其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 。
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的,将会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的,将会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三是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的,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四是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如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和环保等部门的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五是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的 。对于上述第1、2、3和5条的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装修添附 在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 。
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的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一是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等 。若有特别的改建和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和店招的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
二是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通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一般还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