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问名范围扩展到议门第、职位、财产以至容貌、健康等多侧面 。问名也须携带礼物,一般用雁 。
我国广东海南及西南少数民族,常用槟榔作为问名携带的礼物 。把女方庚帖与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确定可以成婚之后再行纳吉礼 。
婚姻礼仪,六礼中第二礼 。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 。
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 。《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 。”
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 。”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
纳吉 (又称过文定):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 。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征象后,婚事已初步议定 。
纳征 (又称过大礼):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 。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 。
纳征:古代汉族婚姻风俗 。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 。
“六礼”中的第四礼 。亦称“纳成” 。
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 。《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 。
征,成也 。先纳聘财而后婚成 。”
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 。古代汉族婚姻风俗 。
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 。“六礼”中的第四礼 。
亦称“纳成” 。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 。
《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 。征,成也 。
先纳聘财而后婚成 。”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 。
《晋书·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礼纳征,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 。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马 。
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 。”宋代所用礼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银绫绢,各依等级而定 。
明代聘礼提倡节俭 。《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礼:“纳征如吉仪,加玄纁,束帛,函书,不用雁 。”
仪式因袭宋制:“宾致词曰:某官以伉俪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礼 。有不腆之币,敢请纳征 。”
主婚者曰:“某官贶kuàng某以重礼,某敢不拜受 。”宾以函书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书 。”
至近代,无“纳征”之名,而有送礼之实,或并之于纳采,或更称纳币 。1920年《英山县志》:“婚礼古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今止用纳采,纳币 。”
请期 (又称乞日):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 。亲迎 (或迎亲):在结婚吉日,穿着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 。
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 。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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