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接受怎么写

1.迁户口写接收证明在哪里盖章迁户口写接收证明,是到需要入户的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进行盖章的,公民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当地相关证明前往办理,办理准迁证(接收证明)同时盖章的,部分地区就要求到村委会进行盖章,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2.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公 安 局 序号 办理事项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出生登记 受理→审核→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或母居民户口簿 。
即办 不收费 收养申报 受理→审核→登记 1、《收养证》、收养公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即办 不收费 死亡登记 受理→审核→登记 1、死亡医学证明,或居民死亡证明,或有关死亡证明的法律文书; 2、居民户口簿; 3、死者居民身份证 。
即办 不收费 迁入申请(非农) 受理→审核→准迁 1、投靠落户:申请人申请书、户口簿,被申请人户籍证明,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 2、购户兴业落户:房屋所有权证或营业执照,落户人户籍证明 。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落户的,须有监护人随同迁移; 3、工作调动:调入单位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家属随迁的,同时办理; 4、务工经商落户: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交纳一年以上养老金,或申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
5、随军落户:所在部队公函、家属随军审批表、干部任职命令、被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军官证、结婚证 。即办 准迁证4元/张 。
迁入登记(非农) 受理→审核→登记 1、准迁户口: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2、市区迁移:申请人申请书,婚姻证明或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 3、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户口迁移证,就业单位证明或其亲属申请; 4、上述迁入人员还需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交一张标准证件相片(身份证专用) 即办 户口簿5元/本 。序号 办理事项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迁出登记 受理→审核→登记 1、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通知书》,居民户口簿; 2、准迁证(本市各乡、镇接受证明),居民户口簿 。
【迁户口接受怎么写】 即办 迁移证3元/张 注销户口 受理→审核→登记 1、入伍通知书,或出国出境注销户口通知单,或批准逮捕通知书,或劳动教养通知书,或社区(责任区)民警通知;2、居民户口簿、注销户口人员居民身份证 。即办 不收费 恢复户口 受理→审核→登记 1、复、退(转)军人:县市以上安置办出具的登记户口证明、接收单位证明、居民户口簿; 2、回国(入境)人员:定居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 3、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居民户口簿; 4、上述人员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
即办 不收费 换、补发户口簿 受理→审核→办理 1、换发:旧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 2、补发:户主申请书、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即办 户口簿5.元/本 变更、更正户口登记 受理→审核→审批(登记) 1、16周岁以下变更姓名,由父母提出申请,当即办理; 2、年满16周岁变更姓名,要提供充足理由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并经区分局审批; 3、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人,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4、出生日期更正,要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并经区分局审批; 5、民族变更: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民族证明,并经区分局审批; 6、凡更改姓名、出生年月及民族的,均应换领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