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37%有哪些权利,股权冻结哪些机构有权限

股权37%有哪些权利
股东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没有其股东的股份与他冲突,叫否决性控股,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于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如果其中一个股东持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股权,那么另一方就无法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就无法通过,如此就控制了生命线,因而表述为安全控制权 。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
【股权37%有哪些权利,股权冻结哪些机构有权限】

股权37%有哪些权利,股权冻结哪些机构有权限

文章插图
股权冻结哪些机构有权限
公安部门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可以冻结公司股权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参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 ,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扩展资料
参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
第二百三十三条,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
第二百三十四条,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
第二百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 , 不得重复冻结,但可以轮候冻结 。
第二百三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 , 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
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 。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
第二百三十七条 , 对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 。
权利人书面申请出售被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权利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可以依法出售或者变现,所得价款应当继续冻结在其对应的银行账户中;
没有对应的银行账户的,所得价款由公安机关在银行指定专门账户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 , 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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