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背书不连续怎么写( 二 )


第六十九条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
后手无追索权 。
第七十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
和费用的收据 。
第七十一条 被追索人依照前条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
权,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二)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
算的利息;
(三)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
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获得清偿时,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
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
第七十二条 被追索人依照前二条规定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 。
3.承兑汇票背书盖章不连续证明怎么开证 明
中行淮安楚州支行:
我单位持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
承兑票号:DB/01 04600928
出票日期:2009年10月26日
出票人全称:江苏方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出票人帐号:875142013208091001
出票人开户行:中行淮安楚州支行
收款人全称:江苏方舟化工有限公司
收款人帐号:
收款人开户行:蒋坝信用社
承兑到期日:2010年04月26日
票面金额:伍万元整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在背书过程中连续盖章,在第二栏同时加盖了我公司的财务印鉴,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请酌情办理 。
特此证明 。
公司公章 公司财务章 公司法人章

承兑背书不连续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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