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处罚不服怎么写申请

1.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怎样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 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 , 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 , 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 。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 , 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 , 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 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
3.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
4. 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
5. 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 , 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 不得申请复议 。
2.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罚决定 , 应当向派出所所属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 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五条 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处罚不服怎么写申请】(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 , 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
3.不服交警处罚怎么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 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申请行政复议时限 , 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日起计算 , 申请时限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 , 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终止之日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一)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 , 也可以口头申请 , 口头申请的 , 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