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急,急单位、个人计划生育管理担保书
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担保书
为认真执行《临沂师范学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定》(临师办发[2009]27号),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我单位自愿为 担保,保证被担保人服从学校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做到以下几条:
1、被担保人登记结婚后即到单位、学校计生办上报初婚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
2、计划内怀孕两个半月之内必须向学校计生办上报孕情 。上报孕情后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计生办,并到兰山区计生服务站进行鉴定诊断,经计生部门批准后(自己写出流引产申请)方可流引产 。
3、计划内生育情况当天必须报学校计生办,并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2份交到计生办以便向兰山区计生委上报孩子的出生情况 。如实施剖宫产,除上交2份《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外还要将剖宫产证明及复印件2份报学校计生办 。
4、顺产满42天、剖宫产满6个月自觉到办事处计生服务站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费用自理 。及时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
5、计划外怀孕的应立即采取流引产措施,杜绝计划外生育 。否则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
6、被担保人每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必须到指定的计生服务站查体(费用自理),并将检查结果亲自送交到学校计生办 。
7、被担保人如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生育二胎的,生产后保证采取结扎绝育手术 。
我单位对被担保人的计划生育情况全面负责,直至该妇女49周岁 。被担保人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服从计划生育管理,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接受学校对我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的一切处罚 。
本担保书一式四份,被担保人、担保单位负责人、担保单位、学校计生办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
被担保人(签字):
临沂师范学院计生办(章)
担保单位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章) :
年 月 日
个人计划生育管理担保书
为认真执行《临沂师范学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定》(临师办发[2009]27号),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我保证被担保人服从学校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做到以下几条,自愿为 担保,保证被担保人服从学校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做到以下几条:
1、被担保人登记结婚后即到所在单位、学校计生办上报初婚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
2、计划内怀孕两个半月之内必须向学校计生办上报孕情,上报孕情后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计生办,并到兰山区计生服务站进行鉴定诊断,经计生部门批准后(自己写出流引产申请)方可流引产 。
3、计划内生育情况当天必须报学校计生办,并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2份交到计生办 。如实施剖宫产,除上交2份《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外还要将剖宫产证明及复印件2份报学校计生办 。
4、顺产满42天、剖宫产满6个月自觉到办事处计生服务站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费用自理 。及时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
5、计划外怀孕的立即采取流引产措施,杜绝计划外生育 。否则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
6、被担保人每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必须到指定的计生服务站查体(费用自理),并将检查结果亲自送交到学校计生办 。
7、被担保人如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生育二胎的,生产后保证采取结扎手术 。
我对被担保人的计划生育情况全面负责直至49周岁 。被担保人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服从计划生育管理,我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接受学校对我进行的一切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