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转院证明一定要本人去开么转院证明一般不需要本人去开 。
所需材料:需要携带本人及办理人身份证明,同时还要携带疾病诊疗证明,这个具体你要咨询下医院的医务科 。
以下几种情况不要转诊转院证明:
一是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
二是在省外居住或打工,只要中国备案,报销时要居住或务工证明,不要转诊证明;
三是大部分地中国诊、精神病患者住院时不要转诊转院证明 。
扩展资料:
转院流程
1、市人民医院经治医师填写转诊申请表,说明理由 。
2、所在科室科主任签字核准 。
3、医院医保办登记备案 。
4、医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 。
5、市医保局驻人民医院协管医师开具转诊通知单 。
6、患者持转诊通知单到指定的轸诊地定点医院住院 。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首诊负责制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住院
7.什么是转诊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原则,转诊条件,转诊流程及转诊要求 。
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以及家属亲属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二)分级诊治的原则:一般小病、常见病常规诊治在社区,危急重难症诊治在上级医院,一般康复或临终关怀在社区; (三)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病人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病人,做到方便、快捷; (四)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及意愿,有选择地将病人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的医疗机构,提高诊治的有效性; (五)资源共享的原则:做到检查结果通用,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病人的费用; (六)连续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转诊条件: 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上转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1. 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2. 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 3. 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4. 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5. 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6. 有手术指征,属《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规定的手术病例; 7. 各类传染病及其它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8. 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9. 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 10. 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
下转条件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下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后续治疗、康复或护理: 1. 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治疗期的病例; 2. 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3、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 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病例; 5. 各类传染病人及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经治疗后症状缓解或症状较轻,且已解除隔离期需恢复治疗的病例; 6. 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或临终关怀; 7. 老年病人护理; 8. 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病例; 9.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10. 自愿要求转回社区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转诊程序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转诊原则和转诊条件,将病人转至二级以上大中型医院 。
2、接诊医生开转诊单,到社区中心双向转诊办盖章生效 。3.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对应的医疗机构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