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管理怎么写( 四 )


第七条 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后的入库手续类比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 , 但在"入库单"上注明其来源 , 并在“发外加工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第八条 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 , 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 , 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流量 。
第九条 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材料类比外购物资入库办理手续 , 但不登记仓库实物账 , 而设“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 , 以作备查 。第十条 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制红字领料单一式三份 , 并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 , 如系月底的退料 , 则在办理退料手续的同时 , 办理下月领料手续 。
第十一条 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 , 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 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三、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十二条 公司仓库一切商品货物的对外发放 , 一律凭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有关人士签章的“商品调拨单(仓库联)” , 一式四份 , 一联交业务部门 , 一联交财务部门 , 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出库单”依据 , 一联交统计 。
由公司业务员办理出库手续 , 仓管员根据“商品调拨单”注明业务承办人 , 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 , 一联由仓管员定期交财务部 。第十三条 生产车间领用原料、工具等物资时 , 仓管员凭生产技术部门的用料定额和车间负责人签发的领料单发放 , 仓管员和领料人均须在领料单上签名 , 领料单一式三份 , 一联退回车间作为其物资消耗的考核依据 , 一联交财务部作成本核算依据 , 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 。
第十四条 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材料 , 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 , 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 , 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簿”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 来料加工客户所提拱的材料在使用时 , 应类比生产车间领用办理出库手续 , 但须在领料单上注明 , 且不登记实物账 , 而是在“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
第十六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 , 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 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四、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十七条 仓库设商品材料实物保管账(简称“仓库实物账”)和实物登记卡 , 仓库实物账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销存核算 , 只记数量 , 不记金额 , 同时 , 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点设置商品材料实物登记卡 , 根据入库单、出库单和领料单等及时登记仓库实物账及实行卡 , 保证账、卡、物相符 。
第十八条 每月必须对库存的商品材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 , 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 , 并由仓管员填制盘点一式三份 , 一联仓库留存 , 一联交财务部 , 一联交公司有关领导 , 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账核对 , 如有损耗或升溢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 , 经财务部门核实 , 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 方可作调账处理 , 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登记卡和实物相符合 。第十九条 仓库物资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 , 对不同物资采用不同计量方法 , 确保物资计量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