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有关材料____份 。
注:
1.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申请书由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向原审批机关提出 。同时要附送以下材料:(1)决策机构关于同意变更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决议;(2)变更办学层次的,按照变更后办学层次的设置标准的要求提交学校资产、校长、教师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文件;(3)变更后的学校章程;(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
2.对于民办学校提出的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审批机关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依法书面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民办学校对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的决定有权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
3.变更后的民办学校仍然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4.如果审批机关统一印制了《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的,申请人填写表格后,可以不再递交本申请书,因为申请表实际上就是表格式的申请书
文章插图
- 儿歌教学教案怎么写
- 幼师教育反思怎么写
- 2014英文怎么写
- 道路变更资料怎么写
- 环评变更报告怎么写
- 幼儿园餐饮培训记录怎么写
- 幼儿9的分解怎么写
- 变更用电申请书怎么写
- 身份证名字更改申请书怎么写
- 厨房会议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