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人生保护令( 二 )


(三)管辖法院除被申请人居住地和行为地外 , 增加申请人居住地 。
(四)情况紧急的24小时内作出裁定 , 比民诉法规定的少24小时;非紧急情况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 。
(五)不再进入起诉程序 。
(六)裁定内容进一步明确为:在一定期限内(不超过六个月)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 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情节严重者可以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七)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限届满前 , 家庭暴力情形仍然存在的或情势变更的或已然消失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
(八)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 , 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有协助义务的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
3.人身保护令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 , 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 , 可以口头申请 , 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 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 , 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
4.人身保护令是什么人身安全保护令 , 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免受施暴人实施的身体和精神等暴力行为做出的一项司法救济措施 。
人身安全保护令改变了传统的单纯事后处罚的补救手段 , 通过事前和事中干预方式 , 增加了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方式和干预力度 , 是国际上公认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最有效的措施 。
《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专章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予以系统化的规定 。中国的人身保护令制度既吸收了国际反家暴法的成功经验 , 也注重中国国情 , 汲取中国司法实践的经验 , 是反家暴法中对受害人最重要、最有效的救济措施 。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 , 应当在72小时内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 , 情况紧急的 , 应当在24小时内签发保护令” 。保护令的作用在于迅速、有效地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实施保护 , 因此 , 对于保护令的时效性要求非常高 。
在通常保护令之外 , 设立紧急保护令 , 是情况紧急时适用的暂时性司法救济措施 。所谓情况紧急 , 是指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已使受害人处于紧急危险状况中 , 签发紧急保护令旨在迅速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 。紧急保护令有利于及时阻断家庭暴力 , 避免暴力升级 , 是保护家暴受害人的有效措施 。
5.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夫妻、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之间 , 一方通过暴力或者胁迫、侮辱等手段实施侵害另一方的行为 。
受害者本人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社区、公安机关、庇护所、妇联、人民检察院等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申请人需提交表明受害者曾经遭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初步证据 , 包括照片、病历、法医鉴定、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