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将其辞退或降低工资这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女职工的生育权利,给予女职工生育期间劳动保障2若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内容如下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薪和 解除劳动合同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3版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 。
2、根据1993年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怀孕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时根据 。
3、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有以下几条规定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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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4、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 。
5、4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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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为了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用人单位不得有哪些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一除国家规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是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 。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送春风,惠及广大女职工2保护女职工的平等就业职业安全和生命健康3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4采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文,切实维护好广大女职工的合法 。
但是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比如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在一定程度上就不受我国法律约束不知道你询问的外国企业在法律上有否特殊规定,如果没有就必须遵循我国法律 法律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1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