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和保证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

1、保证期间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间保证期间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quot主张权利quot的方式在一般保证中表现;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规范目的起算点法律效力都不同诉讼时效属可变期间,可因一定的法定事由而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仅是胜诉权或产生抗辩权,实体权并不因此而丧失,而保证期间在性质上;法律分析保证期间从本质上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它应当属于诉讼时效中的特别诉讼时效的一种,可以称为保证诉讼时效或保证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行使了权利,在于维持原有的法律关系,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得以继续存续法;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2、1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 。
【保证期间和保证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和保证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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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永久性消灭只有保证期间未经过,才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适用的必要,如果保证期间经过了,保证责任就不存在,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是指权利人在;法律分析保证期间指的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指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超过期限,债务人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2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二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1结果不同权利人超过保证期间诉请权利的,法律对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不予保护,即义务人因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力而免责,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而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力的,权利 。
保证期间和保证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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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法律分析保证期间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