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隐娘|历史中的侠与小说中的侠( 二 )

聂隐娘|历史中的侠与小说中的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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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武侠小说的刺客、游侠、豪侠的性格相互渗透转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间界限越来越模糊。如刺客或报恩或受雇于人而刺杀被打击的对象,其行为是无是非无个人思想可言的。然而,如李肇《国史补》记述的无名侠,以及《原化记·义侠》中的剑客,弄清了事实真相后,却放走了贤者,反而掉转剑头杀了雇主,刺客变成惩恶扬善的义侠。女侠聂隐娘、红线依附权门,听从方镇之命,这本来是汉魏豪侠所为,而他们的报知己之恩,解主人忧而行侠的动机,则有点象刺客的行径,两人功成都不受赏,聂隐娘遁迹尘中,红线浪迹天下,还不失古游侠们的精神。再查宋李肇《太平广记》卷一九三~一九五专立“豪侠”门,所录唐人诸侠,除红线、聂隐娘之外,尚有杀不情不义的情妇,敢于舍命救冤的冯燕;为国贼守信义,甘愿受刑贬的侯彝;雄心勃勃,为了他人的爱情而仗义行侠,杀了“天下负心者”的虬髯客;因友人失其爱妓便不分好坏斩杀妓女及其父母的荆十三娘;路见不平,便拔剑相助的宣慈寺门子;乃至盗走文宗皇帝玉枕的田膨郎等等,统统归入豪侠门下。可见当时豪侠概念的外延比较宽泛,内涵侧重在“豪”的方面,至于他们属于哪一类侠,侠的性质与含量,并不十分考究,故列身其间的身份、品性都极为驳杂。当时由上层流向绿林,或走出绿林投向上层豪强集团的身份意识,也远不如后代人那么清晰,可正因为中晚唐小说家开始注重小说的人物及性格情趣,因此才产生世俗化了的带有点近代武侠色彩的多种形态的侠客群像,盖为后世武侠小说家塑造形象时所本,就连超现实的法术、神奇的绝技、对超凡意境的追求、灵动飞逸的叙述模式,也为后代的侠义小说创作提供了参照,增强了小说的审美情趣。四、宋明侠的世俗化宋明文言小说写侠的,从数量上看,并不少于唐代,可读的如吴淑《江淮异人录》中的《聂师道》、《李胜》、《张训妻》、《洪州书生》;孙光宪《北梦琐言》的《京十三娘》、《许寂》、《丁秀才》;刘斧《青琐高议》的《任愿》(此篇与《剑侠传》所收文词有出入);罗大经《鹤林玉露》的《秀州刺客》;洪迈《夷坚志》的《侠妇人》、《花月新闻》;陆游《南唐书》卷四十七《潘展》;张齐贤《洛阳缙绅旧闻记》的《百万州遇刺客》;何薳《春渚纪闻》的《乖崖剑术》;无名氏《北裔记异》的《虬须叟》;周密《齐东野语》的《严蕊》等。上述多篇,在名为唐段成式编,实为明王士祯撰的《剑侠传》中已收录。聂隐娘|历史中的侠与小说中的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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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侠义小说角度看,无论是侠道德和准则,也无论是类似血缘家庭关系的结拜形式,类亲属结构,含有政治性质的秘密结社,侠们的走向等等,《水浒传》都最充分表现了那个时代侠的形态和水准。水浒好汉们,或如鲁智深扶危济困,反抗强暴;或如武松、林冲勇于复仇,雪恨洗冤;或如宋江为友犯禁,舍弃功名利禄。他们见良善受欺就奋起除奸惩恶;怜贫弱受难,就慷慨相助,一掷千金。为铲除不平,勇于自我牺牲,不图回报。显然各类英雄侠士,为了实现侠义侠节精神上的自我超越,不可动摇的实践着,把古代的侠义推向巅峰,人物形象辉映着理想主义色彩。《水浒传》采用了说书的体制,历史小说的框架,将英雄传奇、朴刀杆棒与话本小说的小说类的笔法结合起来,既有真实朴素、生活化的情景,又有惊人的细节描写;人物性格既是生活化的个性,又有超凡的气象。大起大落的生活道路,突然转折的命运,激烈的打斗、夸饰的形体动作,都带有传奇色彩。文体上,将侠义与公案捏合一体,因为侠以武犯禁必涉官司,问题是犯了禁的侠怎样对待官府。古游侠平冤除恶,挥剑而去,并不考虑行动是否合法与违法,但此时的侠,如武松手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之后主动向县府自首,晁盖等劫取生辰纲,宋江认为“犯了弥天大罪”。上梁山之前,许多义士曾在官府任职,深知法度,侠们法的意识逐渐增强,野性却减弱。而这也埋下了走向招安道路的种子。以义为纽带,由以武犯禁的独行侠,组合成仿亲属结构的军事组织,其行侠的宗旨也由君子独行其德的私义升华到替天行道的公义,在这一点上《水浒传》的侠客超越了他们的前辈。然而,侠一旦接受了招安,迈出社会离轨者群体活动的江湖世界,侠义之义为对朝廷的忠心制衡,就不再是前期那种顶天立地的英雄汉,而成为朝廷消灭其他集团的工具,这就走上了一条悲剧道路。五、清代侠的官化从明中叶以后至清,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系统中的侠义小说题材之广泛,形态类型之多样,都已超越前代,并定型化,形成较成熟的系列。神仙志怪与侠义结合的《济公传》、《绿野仙踪》;儿女侠情小说《好俅传》、《绿牡丹全传》、《儿女英雄传》(《金石缘》);侠盗小说如《水浒后传》、《后水浒传》、《荡寇志》、《绿牡丹全传》(《宏碧缘》);侠义与公案结合的,如《施公案》、《三侠五义》。而《三侠五义》最能表现此时期侠客的观念。毫无疑问,《三侠五义》中侠客行侠的动机,没有脱离传统古侠的侠客之义,这是当时武侠阶层“任侠意识”的核心。第十三回作者说“行侠作义之人,到处随遇而安。非是他务必要拔树搜根;只因见了不平之事,他便放不下,仿佛与自己的事一般,因此才不愧那个‘侠’字。”白玉堂、展昭夜盗苗秀的不义之财,周济周老;欧阳春独闯马强的霸王庄,解救倪继祖;小侠艾虎挺身帮助渔户打退歹徒,无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行动。清代文化观念中的侠依旧是真诚道德的崇拜者,不能掺杂虚假的个人功利目的,仗义行侠勿须对方回报,更不能用“侠客之义”的某些行为做为笼络人心、博取名声的手段,欧阳春说:“凡你我侠义作事,不要声张,总要机密。能够隐讳,宁可不露本来面目,只要剪恶除强,扶危济困就是了,又何必谆谆叫人知道呢?”他们又特别重视个人尊严和武林荣誉,为了维护尊严与荣誉,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展昭被封为“御猫”,白玉堂要到东京找展昭比武,就是因为“只是有御猫,便不觉五鼠减色”,所以纵然“罪犯天条,斧钺加身,也不枉白玉堂虚生一世”,看来侠的义气中是包含个人的人格绝对不容侮辱损伤的成分。不过,清代的侠客与前代又有所不同,较之《水浒传》的英雄们逼上梁山又下山作了朝廷的御林军,最后又不被朝廷所容的悲剧结局,《三侠五义》的侠们自觉充当皇家卫士,自觉维护王朝法制,从而封官进爵,结尾自然是喜剧的。如果说司马迁的《刺客列传》强调的是“士为知己者死”的报恩精神,到唐传奇的《聂隐娘》、《红线》蜕变为报主子之恩,《三侠五义》、《施公案》则是报某清官的知遇之恩,实际是报效朝廷,对这一点,侠客们有明确的陈述。丁兆蕙说:“大丈夫生于天地间,理宜与国家出力报效。”智化也说:“试问天下至重者莫若君父,大丈夫作事,焉有弃正道,愿归邪党的道理?”于是就连“钻天鼠”、“翻江鼠”的“钻天”、“翻江”的绰号有犯于圣忌,也只好改为“盘桅鼠”、“混江鼠”,可见在清人的眼中,侠客豪杰与绿林人物有很大的区别,区别就在于绿林草莽“不知法纪”、“不顾国家法纪”,未能象展昭那样成为朝廷的“御猫”,《三侠五义》的侠们已是官化的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