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基&从探春对亲生母亲赵姨娘的态度看“妾”的尴尬地位

《红楼梦》第五十五回:贾探春代理王熙凤主持家政,没多久就遇到了一个顶大的难题——她的亲生母亲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探春公事公办地照着对待奴才的规矩,打发了二十两银子。
得知此事的赵姨娘找探春闹事,说“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了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
探春还没听完,就“气得脸白气噎”痛斥赵姨娘说:“谁是我舅舅?我舅舅早升了九省的检点了!哪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我倒素昔按礼尊敬,怎么敬出这些亲戚来了!”
这里所说“升了九省的检点”的“舅舅”,就是王夫人的兄弟王子腾。而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在探春眼里根本没有亲戚关系。
如果脱离时代背景看,探春姑娘未免太大逆不道了点。不过,回到古代,了解到“妾”的尴尬地位,贾探春真的只是“按礼尊敬”。
首先,成为妾,身份不会陡然提升。
妻与夫是正式的婚姻关系。结成这种关系,要经过一系列的繁琐手续: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举行从纳采到亲迎等仪式,拜舅姑、祭家庙等程序一样不差。
明媒正娶的妻,在名分和待遇上都受到礼与法的保护。这些,都是妾无法拥有的。
男子得妾,不能叫娶,而只能叫“纳”。所谓“纳”,对于男人来说就是收容的意思,对于妻而言,也可以说是“容纳”的意思。
妻族与夫族是“合二姓之好”的婚姻关系,娶妻要看女方家族的名声、女方是否有德,但是妾进入一个家庭则没有诸多讲究。妾可以是买来的、抢来的、朋友送的……甚至来路不明,也没什么要紧。
郑玄对《礼记·坊记》的笺注说:“妾言买者,以其贱同之于众物也。”与市场上流通的商品一样。也就是说,一个女人成为妾,并不能攀上高枝,只不过是男方买了个物品而已。
既然是物品,妾在封建大家庭中,实质上与奴仆无异,只不过一般不用做特别粗苯的活计。
而女主人对妾那样的特殊奴婢,同样拥有管理的权利,包括生死。
所有的子女,无论嫡出庶出,都要认父亲的正妻为母亲。庶出的孩子对于自己的生母,则可认可不认。比如探春就和宝玉一样,管王夫人叫“太太”,管赵姨娘叫“姨娘”。
妾生子女因有父的血统,所以是主子;妾即便生了儿子,也还是奴婢。
所以在名分上,妾与她所生的孩子应该主仆关系。也就是说即便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妾没有教训的权利。
赵姨娘在屋里训斥贾环,王熙凤在窗外听见了。王熙凤就说:“凭他怎么着,还有老爷太太管他呢,就大口家啐他?他现是主子,不好,横竖有教导他的人,与你什么相干?”
是王熙凤尖酸刻薄,嘴下不留情吗?不是。按礼,有资格教导庶子的,只有父亲与嫡母。作为生母的妾,不仅没资格教训贾环,没有母子关系都是说得过去的(与你什么相干)。
所以,探春忤逆赵姨娘这事儿,从妾在大家族的地位来说,完全没有什么不妥。
赵国基&从探春对亲生母亲赵姨娘的态度看“妾”的尴尬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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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妾的家族也得不到男方家庭认可。
前面已经提到,妾相当于夫家买的一个特殊的奴婢,那么妾的家族就不配与夫家成为亲戚。
一般地,夫家与妾的家族不相往来,也不认这门亲戚。即便打交道,妾的家人也会被视为奴仆而已。因为让女儿给人家做妾的,其家族的社会地位本身就很低。
小门小户人家的女儿嫁给大户人家,即便做正妻,地位也很尴尬。比如贾赦的正妻邢夫人,在贾府几乎没有什么话语权。
王夫人是贾政的正妻,所以虽是赵姨娘的女儿,探春也不能认赵姨娘为“娘”。探春名义上的母亲是王夫人,认王夫人的兄弟为舅舅当然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