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期间能否开车
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有被扣留就可以开车,驾驶证被扣留就不能开车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 , 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 , 立即撤离现场 , 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 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通事故处理期间能否开车】(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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