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_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勇成网络
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最近一段时间 , 我对警示教育活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观看了任长霞先进事迹和王怀忠走向腐败道路的记录片,从正反两方面受到了深刻教育 , 感到一批党的领导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丧失了政治信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 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能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 。在这个时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确是十分必要的,符合人民群众的医院和要求 。见贤思齐,见不贤而深自醒,我对自身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的查摆 , 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明确了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 。不足主要有:一、在思想作风上: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没有实现理论学习的广泛深入开展 。对理论的钻研不深入,没有在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 。缺乏“挤”劲和“钻”劲 , 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 , 不求甚解 。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 , 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2、理想信念有所淡化 。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学习理解不深刻,理想信念相对淡化 。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5月13日,市纪委组织全市各乡镇办及市直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襄北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在襄北监狱,我们参观了服刑劳教人员队列训练成果和监舍管理情况,了解了罪犯在监狱里的改造情况,,听取了3名职务犯罪人员的现场忏悔和现身说法 。这次警示教育使我们这些干部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 短短一上午的活动,特别是服刑人员的报告流露出的真情实感,使自己真切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生活的巨大反差,就象黑白照片与彩色照片的反差一样,令人触目惊心,极大的震撼了我的心灵 , 更使我感受到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以党员的身份提醒自己 , 约束自己 。
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通过实地参观监狱和高墙电网、通过听取现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 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能够深入人心、能够经久不忘 。监狱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他们所犯罪行 , 都是职务犯罪和贪污腐败,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曾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给亲人带来无比的痛苦 , 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自己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线 。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监狱中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只因一时私心起 , 想借职务之便打点“擦边球”,捞点好处,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赔了钱财 , 获了重刑,害了家庭,确确实实发人深省 。无论在任何时候,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给自己“开口子”,必须态度鲜明,拒腐蚀永不沾 。
二、要知足常乐,甘于平淡,乐于奉献 。三位服刑人员都因贪欲之念,没有珍惜手中的权力,葬送了美好前途 , 毁掉了幸福家庭,失去了可贵的自由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己决不可贪图财富,决不可贪图享受,不能一切都向“钱”看,不能搞“攀比”,要“攀比”也只能“比”工作、“比”成绩,“比贡献”,“比”人格,要甘于清贫,甘于平淡,才能不迷失方向 , 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 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权力时,才能真正做到廉洁奉公,才能做到以清风明月般的淡然心境去演绎漫长美好的人生 。
三、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塑造自身“不坏”之身 。监狱中现身说法的几位服刑人员,无一不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逐渐丧失了反腐警惕性,最终走向了腐败犯罪的深渊 。作为一名部门负责人,特别是领导干部,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败,因此自己更应该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知识的学习,更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 严格遵守廉洁规定 , 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 , 管好下属,把好食品药品监管这个“民生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才是真的道理 。在权利的应用上,如果滥用职权,甚至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必然与党纪国法相违背,必然走向犯罪,一旦违法犯罪,‘铁窗’就是必然的最终归宿 。
四、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要按照省、襄樊市局和老河口市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认真搞好三结合,即把警示教育与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相结合 , 树立正确的理想 ,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加强自我约束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慎用手中的权利;要把警示教育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相结合,对照“八条禁令”、52个不准的要求,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及时予以整改;把警示教育与本职工作相结合,通过警示教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谐老河口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集团纪委于2009年9月19日下午组织了集团系统两级领导人员和集团机关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属各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去合肥市蜀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通过听取两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失去自由的日子》和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览,使我们全体参加警示教育的同志思想上都受到了很大震动 , 经受了一次生动深刻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这次警示教育非常及时 , 很有必要,对每个受教育的同志都受益匪浅,体会颇深 。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 ,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从两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来看 , 他们都有过个人的理想追求,有过努力奋斗 , 有过令人仰慕的辉煌,但是他们又都走上自我毁灭的犯罪之路 。究其主要原因,思想意识的蜕化是内因,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俩都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 , 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 。象他们俩都是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论学历不低、论知识面不算窄 , 但是他们当上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后总认为自己的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有时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 。殊不知对于一个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来说,久而久之放松思想改造 , 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 。“物必自腐而生虫”,从他们的身上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甚至最后毁灭 。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 , 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 , 没有这一点就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
当前 , 我国社会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来讲,无论从知识水平、理论修养,还是工作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 。同时,还要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真正从那些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中受到警示,引起察觉,从而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本职工作中作出应有贡献,做一个在国有企业有所作为的人 。
学习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汽车的出现 , 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 。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 , 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 , 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 , 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 , 毕竟“车祸猛于虎” 。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 , 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 。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 , 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 , 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 , 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 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 , 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 , 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
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勇成网络
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最近一段时间,我对警示教育活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观看了任长霞先进事迹和王怀忠走向腐败道路的记录片,从正反两方面受到了深刻教育,感到一批党的领导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丧失了政治信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 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能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 。在这个时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 的确是十分必要的,符合人民群众的医院和要求 。见贤思齐,见不贤而深自醒 , 我对自身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的查摆,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明确了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 。不足主要有:一、在思想作风上: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 , 没有实现理论学习的广泛深入开展 。对理论的钻研不深入,没有在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 。缺乏“挤”劲和“钻”劲 , 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 。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 ,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2、理想信念有所淡化 。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学习理解不深刻,理想信念相对淡化 。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
学习扶贫领域典型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 , 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 。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 。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
宽阔的马路 , 先进的道路安全设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规,难道真能对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稳固的作用吗?如果是 , 那为何交通事故还是年年不断的频繁发生?可见交通安全保障并没有达到真正的效果 。而这究竟又是谁的错呢?
这是人们的错 。国家给了我们交通安全的保障,我们往往却只顾自己的方便,只顾自己的利益,并未能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规 。大家想过如此的后果会是怎样的吗?
看!那辆超载的大卡车正吃力的前进着,司机见了红灯也不停车,随意乱闯,只是为了赶交差,得一笔工钱,不顾违章的后果 。可这位司机知道吗?只是为了这么一笔工钱违反交规,一刹那间就很有可能会葬送生命,而这无价的生命又岂是金钱可以买到的?看!那场悲剧终究还是上演了,鲜血染红了车轮,受害者的亲人悲痛万分„„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 。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
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 。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
人让车,让出一片温情,让出一片秩序;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让出一片理解 。在这个世界上 , 只有人与车互相谦让,才能尽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死亡的人数 , 珍爱宝贵的生命 。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_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 , 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 , 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簧苏弑凰偷揭皆阂院笠蛭式鹞侍獾牟坏揭街蔚鹊?。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 , 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辉斐扇松砩送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 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 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 , 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 , 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 , 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 , 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 , 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 , 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