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一般要多久为30日 。
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在全市及户籍所在区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依照受理回执号的先后顺序确定 。受理回执号按照轮候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由信息平台即时自动生成 。申请人户籍在市内跨区迁移后,在户籍迁入区的轮候排序仍按照全市的轮候排序确定 。
在轮候期间,在册轮候人的住房、户籍、婚姻、家庭人口、抚恤优待优抚、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或者家庭收入财产超过限额标准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经户籍所在区主管部门核查 , 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其轮候资格,并书面告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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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的相关要求规定:
【深圳公租房_深圳公租房申请认租怎么取消】1、选定住房后,认租申请人应当向配租单位缴纳租赁保证金,并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 。
2、选房过程中,认租申请人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租赁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照放弃本次选房处理 , 由选房名单内排位在后的其他认租申请人依次递补 。认租申请人放弃选房行为达到3次的,认租申请人应当退出轮候库 。
3、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年度配租计划确定的分配比例 , 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用人单位职工的住房需求制定分配方案 , 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住建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安居房跟公租房有什么区别对比安居商品房与公租屋
一、学位:
其实最大的差别是小孩子上学的问题 。安居的房子一般都很偏的 。
二、成本:
安居型商品房65平50W左右的总购房成本,算上贷款利息等,算住60年 , 平均下来每月支出1000元上下 。公租60平左右每月支出也是1000左右 。两者不同之处:安居有个绿本,公租三年一签租赁合同 。
三、配套与环境:
安居太偏 , 配套差,住户差异性较小 , 等同贫民屋 。公租社区大,住区人员差异性大,有人才,有二等公务员等等,配套较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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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 , 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
申请流程
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 。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
3 .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
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安居房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 。随迁入户不得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在深圳有累计3年以上社保,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累计1年社保可以申请 。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 或者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没有自有住房,未领购房补贴,3年内没有分割房产行为 。
4、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未在深圳市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 。
5、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超生,或者超生接收处理后才可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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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nbsp;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公租房个人申请多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公租房配租面积最大为80平方米,最小为35平方米 。
1、根据《办法》第二十条,按照“谁建设,谁配租” 以及“配建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主体 , 即市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市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配租;
2、区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和筹集,以及城市更新配建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配租;
3、企业投资建设(含城市更新配建但政府未予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后 , 可以由该单位组织实施配租;
4、市住建局介绍,配租面积标准直接关系到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水平 。《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35平方米左右;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50平方米左右;
5、三至四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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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家庭或个人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者医保,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特殊群体可不受社保累计缴费时间的限制 。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已入住用人单位人才住房的除外;因承租家庭人口数增加,导致与原住房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不一致的,承租家庭可以在租赁合同期间再次申请轮候公租房 。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深圳公租房申请有什么注意事项?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诶欧、未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
谁可以回答我深圳公租房能住多久5年 。深圳公租房可以住5年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
1、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 。因为公租房远低于商场价的房钱,导致在现在的状况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请求公租房的条件也较为严格 。
2、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 , 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 , 能够退掉公租房 。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 。
3、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 , 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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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拓展:
(1)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 , 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 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2)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 , 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 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 。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
(3)2017年12月,公租房入选2017年民生热词榜 。
截至2018年6月底 , 北京市已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 , 其中实物房源约1万套,新增市场租房补贴发放2600户 。完成全年政府实事任务分配公租房1.5万套(户)的84% 。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深圳公租房申请认租怎么取消不去登记自动取消,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 , 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可选房源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3个月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
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 原轮候排序作废 。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 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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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
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户籍、住房、人口、婚姻、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配租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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