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明令禁止!男子钓鱼用“洋买卖”被抓

汉江|明令禁止!男子钓鱼用“洋买卖”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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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明令禁止!男子钓鱼用“洋买卖”被抓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 越来越多的人爱上了钓鱼这项户外活动 , 因此有些人对新兴的钓鱼“黑科技”装备趋之若鹜 , 觉得“它”可以让钓鱼变得异常简单 , 百发百中 。
近日 , 清河口派出所就抓获一名利用“黑科技”钓鱼装备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 。 而所谓的“黑科技”就是可视锚鱼器 , 属于明令禁止的非法捕捞器具 。 可视锚鱼器是利用水下摄像头监控水底大鱼的活动迹象 , 并结合大钩子粗线的暴力方式 , 在有大鱼经过鱼钩附近时将鱼锚起 。 此方法对鱼的伤害极大 , 被锚起来的鱼即使放生或者逃脱也会死亡 , 此类行为对渔业资源和天然水域的生态破坏极大 。

10月19日16时许 , 清河口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 , 称有人在沿江大道雍江国际江堤下面使用可视锚鱼器锚鱼 。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 将正在锚鱼的付某当场抓获 , 缴获可视锚鱼器具一套 。
据了解 , 当天中午付某在唐家台艺苑新村家中没事情做 , 便想着去汉江边钓鱼过瘾 , 顺便钓点鱼回去吃 。 16时许 , 付某拿着从小区朋友师某那里借的一副可视锚鱼器具 , 步行至雍江国际汉江段将可视锚鱼器抛到江里后 , 开始锚鱼 。 只是还没有等到鱼上钩 , 就被闻讯而来的民警抓获 , 当场缴获可视锚鱼器一套(内含195度锚鱼超清可视系统显示器一个、4米2长的钓竿一根、可视摄像头一个和锚钩一根) 。


《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规定 , 樊城区雍江国际汉江段属于禁渔区 。 根据《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规定 , 付某使用的可视锚鱼器属于禁用渔具 。 经审讯 , 付某对其用可视锚鱼器在汉江非法锚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认罪认罚 。
目前 , 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 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
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 ,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知识贴士:钓鱼本是一项高雅的兴趣爱好 , 在享受钓鱼乐趣的同时 , 切勿采用明令禁止的非法渔具进行垂钓或捕捞 , 如张网、拖网、延绳钓、空钩延绳钓、武斗竿、敷网、板罾、抬网、密眼网等 , 否则将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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