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广西新增8个“中国民间艺术文化之乡”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布183个县(市、区)、乡镇(街道)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艺术文化之乡”,其中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荐报送的8个项目全部入选,申报成功率100%,是少数民族自治区中获评数量最多的自治区。据了解,截至目前,广西共有40个项目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指经文化和旅游部命名,具有某一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民间文化艺术,并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特定区域,主要指乡镇(街道),也包括部分县(县级市、区),命名周期为3年。
命名!广西新增8个“中国民间艺术文化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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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壮乡·武鸣“壮族三月三”歌圩暨骆越文化旅游节盛况(资料图)
此次广西共有8个项目入选,包括南宁市武鸣区“壮族三月三”、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歌谣”、南宁市马山县“壮族会鼓”、崇左市龙州县金龙镇“壮族天琴艺术”、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独弦琴艺术”、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芦笙踩堂舞”、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黄泥鼓舞”、桂林市永福县“彩调”。
据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1987年原文化部为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而设立的群众文化品牌项目。“民间文化艺术”主要涵盖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俗、体育、游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包括摄影、合唱、油画等当代兴起的其他文化艺术形式。
1987年至2003年,全国共命名了486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2007年至2008年,为规范“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和管理,原文化部制定并颁布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将名称统一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并在全国范围内重新组织开展了命名工作。
【 命名!广西新增8个“中国民间艺术文化之乡”】一直以来,自治区文旅厅积极指导各市、县(区)充分发掘地方特色文化亮点和潜力,把创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让传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促进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生活、融入产业。
2011年至今,广西共有40个项目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中,2011-2013年度12个,2014—2016年度13个,2018-2020年度7个,2021-2023年度8个。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