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雨村@“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红楼梦》说这话的除贾宝玉,还有一人(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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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二位的相会,给人什么感觉?与宝黛的相会比,这二位的重逢给人感觉就一个字:俗!娇杏看到贾雨村,先是喝道的军牢,再是“大轿抬着一个乌帽猩袍的官府过去”——哈哈,“乌帽猩袍的官府”,好个讽刺之语!而贾雨村看到娇杏,一不做二不休,用官老爷的威势和金银,毫不费力收其为小妾。对封肃来说,这是巴结奉承老爷的荣幸。而娇杏本身如个物件一样,只是“一乘小轿”便“送进去了”。作者如此手笔,三言两语写出俗世间真实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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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说这是作者对社会的批判云云,我想说的是——同样的男女二人相逢,同样的觉得“面善”“好像在哪里见过一般”,发生在宝黛间的让人觉得那是惊心动魄的美好,是缘分天成;而发生在贾雨村、娇杏身上的,则是俗世的一段生活,是人世间该当如此的官民、男女常事。同一部作品,相近的两回,先后写到相逢觉面善,貌似这是撞题,是重复,但呈现出的效果竟有这样巨大的不同。《红楼梦》,伟大就在这些细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