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V|12月1日起在长江钓鱼,鱼钩数量有限制!“超标”垂钓或将入刑

【SUV|12月1日起在长江钓鱼,鱼钩数量有限制!“超标”垂钓或将入刑】SUV|12月1日起在长江钓鱼,鱼钩数量有限制!“超标”垂钓或将入刑

文章图片

SUV|12月1日起在长江钓鱼,鱼钩数量有限制!“超标”垂钓或将入刑

文章图片

SUV|12月1日起在长江钓鱼,鱼钩数量有限制!“超标”垂钓或将入刑

文章图片


自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以来 , 在长江中垂钓 , 如果没有按照规则使用钓具可能会惹上麻烦 , 轻则被处罚 , 重则把自己“钓进去” 。 时代在变 , 对垂钓的要求也在逐步完善 , 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长江的渔业资源 。

近日 , 在长江垂钓的规则再次发生重大变化!
自2021年12月1日起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生效 , 对于钓鱼人来说 , 有4种钓具被列为禁用钓具 , 即:
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 。
如果单单从这四类钓具的字面上理解 , 后两种钓具明确规定了鱼钩的数量不能超过7个(含7个) , 超出了这个数量就相当于违法垂钓 。

比如 , 有些钓友喜欢用海竿 , 用串钩垂钓 , 有的钓友喜欢用路亚拟饵垂钓 , 这些钓具上的鱼钩数量很容易超过7枚 , 按照最新的长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的相关解释来看 , 这样的钓具很容易成为“超标”钓具 。
为了保护长江鱼类资源 , 很多地方都制定了垂钓规则 , 从钓具、作钓区域以及渔获物数量等方面 , 对垂钓行为进行规范 。 其中在钓具上 , 不同地市的规定不尽相同 , 重庆的规定是可以使用2枚鱼钩进行垂钓 , 目的是为了保留民间较为流行的“台钓”钓法 。
而其他很多城市则基本都规定只能使用1枚鱼钩垂钓 。

很显然 , 相比于12月1日生效的《名录》 , 各地的垂钓规范更为苛刻 , 已经远远超出了7枚鱼钩的宽松规定 , 这种做法也让很多钓鱼人颇为困惑 , 既然很多地方只能“一竿一线一钩”垂钓 , 为何《名录》中的规定却是7个及以上鱼钩才会被视为“超标”?
其实这可能涉及一些“法规”上的问题 , 小编作为非专业人士 , 在此不做过多的解读 , 只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对于很多地方规定只能使用1枚鱼钩作钓 , 这往往是地方性的规范 , 层面相对较低 , 如果钓友们在垂钓的过程中使用2-6枚鱼钩作钓 , 可能会被行政处罚 , 这就好比交通违规行为 , 造成的危害较小 , 一般情况下罚点钱就结束了;

但如果使用7枚及以上鱼钩垂钓 , 可能会被定义为“生产性垂钓” , 被抓到的话就不是简单的一个行政处罚就可以躲过去的 , 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
因此 , 12月1日起在长江钓鱼 , “超标”垂钓的话或将会入刑 ,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
用业内人士的话来讲 , 就是:使用1枚鱼钩在“可垂钓区域”可以放心作钓;使用2枚鱼钩在部分地方可以垂钓(目前已知的为重庆可以使用2枚鱼钩) , 使用3-6个鱼钩可能会被批评教育 , 使用7个及以上鱼钩可能会“进去”走一趟!

所以 , 习惯使用海竿、串钩的钓友们需要注意了 , 在普通水域垂钓可能没什么大事 , 一旦进入长江重点水域 , 这些钓具就有可能达到“入刑”的标准 , 经常垂钓的钓友们还是要做足功课 , 鱼钩数量尽量不要超标 , 避免因此惹上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