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评书《朱元璋演义》顾名思义,就是以明太祖朱元璋推翻大元,建立大明那段历史背景为基础,编撰出来的英雄故事,所以书中很多内容,都不是历史上发生过的,但丝毫不能影响到民间对这部书的喜爱程度。比如,朱元璋一开始,就结交了六个好兄弟,并且义结金兰,七兄弟的具体排序为:伍殿章、胡大海、汤和、朱元璋、邓愈、常遇春、郭英。这七个人可以说是各有特点,当然,除了核心主角朱洪武之外,兄弟们中武功最高的,杀伤力最强的就是六爷常遇春了。可以说,常遇春集中了传统评书中的第一高手的所有特点,武功高,斗志旺盛,嫉恶如仇,形如烈火,但绝对是主角阵营中,最稳定最可靠的“输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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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常遇春身上又没有那些骄傲自满,目中无人,狂放不羁等英雄人物可能会与的缺点,这就让这个角色的形象更加光辉高大,比如,在他们兄弟大闹元大都,争夺武状元的故事中,常遇春就凭借着自己的武力和人格魅力,征服了所有人,包括书中另一位绝顶高手,花刀太岁于金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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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个于金彪,那可是这个系列评书中数一数二的高手,刀法神勇,力大无穷,可以说天下罕有对手,跟常遇春也是在伯仲之间,但于大将军就有着跟常遇春不太一样的个性,简单地总结就是,骄傲。按照系列评书的另一个版本《明英烈》的说法,于金彪是不服高人的,比如后来效力于朱元璋帐下后,面对着大明第一军神,朱元璋的首席功臣徐达,于金彪就始终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还跟徐大将军赌头争印,最终输掉了自己的性命。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对常遇春竟然佩服得五体投地,印能反衬出常遇春的魅力。
【 太岁!花刀太岁:与常遇春互让三招,数十回合未分胜负,惜败于六合枪下】而两人的初识,就是刚才提到的大元武科场争状元,由于这次比武的规则非常简单,连胜五杰就是状元,在于金彪会斗常遇春之前,黑太岁已经战胜了四人,再胜一人就会成为武状元,这时于金彪再也不能等了,立刻催马上阵,挑战强敌。当二人互通姓名后,常遇春想起来刘伯温曾经跟他说过,于金彪是一位著名的豪杰,人品武功都属上乘,想到这,常遇春便生出了惺惺相惜之情,立刻打定主意,要趁机结交这位好汉。于是二人一动手,就表现出了足够的礼节和义气,常遇春先是让了于金彪三招,理由很简单:第一,大家都是习武之人;第二,敬重对方是条好汉子;第三,刀枪无眼,眼下让招是给待会动手时,可能造成的意外伤害提前道歉。这一来,让于金彪立刻对常遇春敬重起来,便很礼貌地回敬常遇春,也让了对方三枪,而后双方才打起了“君子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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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战几十回合后,双方基本战成了平手,于金彪一看,正常招数恐怕是赢不了常遇春,便决定用必杀暗器,流星锤对付强敌;常遇春当然能看出对手的意图,立刻决定,先下手为强,便大枪一抖,使出了平生最强绝招——六合神枪。也就是抖出九个枪头,分上中下三路进攻,让于金彪无处可躲,花刀太岁一见怀远黑太岁确实比自己技高一筹,服气的同时,也傻眼了,因为这招躲不开,基本就中枪受伤了。谁知常遇春手下留情,只是挑下了于金彪的甲叶,撕开了他的战袍。但于金彪当然是个懂进退的人,对常遇春只剩下了佩服,便主动认输,也成全了常遇春武状元的美名。在以后的故事中,于金彪也处处佩服常遇春,两大“太岁”,也成为了大明开国征程中,最为忠实可靠的战斗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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