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被拒拍照,网红竟当场落泪…上海一些画廊和展览场所只能"投降":太难管了( 二 )


不过在一些热衷网上“探店”“分享”的人看来,这些画廊和展览场所允许网红拍照未尝不划算:“网红带动流量,只要网红注明拍摄地点,对画廊来说不亏。”但一些画廊经营者则认为这样的“流量”对自己并无益处:“一个带货网红吸引一堆人来打卡,我们做的展览不还是背景吗?”
“带货式拍摄”需要立规矩
分享平台要不要负点责?
事实上,近年来受到网红拍摄困扰的不止画廊、展览场所,还有一些餐厅、咖啡店乃至居民区,扰民事件时有发生。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变化与广告营销模式的变化有关,“目前管理还没跟上”。
经营画廊的岳先生坦言,除了带着大包小包衣服赶来拍照的网红们能“一眼被识别”,很多来拍照的网红们与普通参观者无异。此前因为在外滩一展览场所拍照为香水做广告而被工作人员留言要求删除照片的网红,照片本身没有商品,是后期将商品图片和信息P上去的。
“网红寻找画廊、展览场所或者漂亮的居民区拍摄,最重要的原因是吸引流量。”从事广告行业的罗先生告诉采访人员,有些照片甚至根本不带货,但正是因为这些照片,才会有品牌上门求合作:“说到底这些照片还是为广告服务。”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除了源头的画廊、展览场所、居民区等要直接对扰民式拍摄说“不”之外,平台方也应对这类打着“分享”名义博流量、拉广告的行为进行规范。
【 拍照&被拒拍照,网红竟当场落泪…上海一些画廊和展览场所只能"投降":太难管了】按照目前《广告法》的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同样适用该法。“法律明确禁止在广告中‘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画廊、展览场所和居民区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保障。”法律界人士建议,平台也应设立相应的投诉受理机制,对造成侵权的行为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