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兵|广东办公室男尸案:员工残杀老板,是制度不合理还是员工玻璃心?( 三 )



早就受够了李某某的刘兵 , 最终决定反击 。 案发当天 , 他假装汇报方案 , 来到了李某某的办公室中 , 趁其不备偷偷下好安眠药后 , 刘兵便静静等待着时机的到来 。
很快 , 李某某便昏迷了 。 担心作案声音会吸引其他员工 , 于是他决定等到下班时间再下手 。 晚上八点 , 办公区基本已经没人了 , 他用李某某的领带将其勒死 , 而后偷偷溜了出去 。

刘兵的行为 , 涉嫌故意杀人罪 。 根据《刑法》规定 , 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 最终 , 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之下 , 判处刘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结语
办公室纠纷时常发生 , 在面对这些的时候 , 刘兵的遭遇和做法便是反面例子 。
现如今 , 法律体系越来越庞大 , 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 , 完全可以通过《劳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切勿因冲动和愤怒而做出无法挽回的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