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古代奇案:男子在松树林里不明不白死亡,知县水灌古树破奇案(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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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我,我是为了救她才——才让曹鹏去的松树林啊!”姜氏不经诈,立马将当日情形道出。黄知县这才意识到:自己判错了,曹志确实没有杀人!而那个曹鹏,的确是被树洞里的大蝎子给蛰死的。为了让原告也心服口服,黄知县带曹茂祥看了树洞,又道出了姜氏和周玲玲的供词,曹茂祥这才意识到冤枉曹志了,于是在这小子无罪释放后,曹茂祥连连向曹志和孟氏赔罪。本案中,仵作第一次尸检,并未勘验曹鹏的全身,导致他的致命伤未被检出,曹志还差点儿因此被砍了头,他这是严重的失职行为;按照《大清律例》,仵作至少要被判杖打一百,徒三年的刑罚;黄知县念其初犯,而且觉得他自己在这个案子中也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于是免了仵作的刑罚,但直接将他辞退,并断令他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检验。面对如此“惩罚”,仵作自然千恩万谢。曹鹏这厮,因贪恋美色,导致色心大起,最终却意外被毒蝎蛰死,也算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据传,事后,黄知县觉得很对不起曹志,在知道了这小子还未婚娶,周玲玲还未嫁人之后,便特意差人给二人说媒;在二人都没有意见之后,他便自掏腰包给了二人二十两银子作为贺礼。本案中,姜氏为了保住小姑子清白,不惜牺牲自己,实在是一种高尚行为,黄知县又特意给了她十两银子作为奖赏。这个结局,虽然圆满,但还是要提醒众人:色字头上一把刀,切不可过分贪恋美色啊。(本文根据《明清奇案之蝎公案》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