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会员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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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歌学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会员评选的通知
“为中国诗歌繁荣服务 , 为中国诗人服务”是中国诗歌学会的一贯宗旨 。 新的形势下 , 为更好地突出这一宗旨 , 更有力地鼓舞广大诗人的创作热情 , 营造欣欣向荣的良好氛围 , 中国诗歌学会拟开展年度优秀会员评选活动 。 根据会员一年来的创作实绩、及学界影响、社会影响等综合情况 , 评选出100位中国诗歌学会2021年度优秀会员予以表彰 。 现征集相关信息 , 希望广大会员积极踊跃参加 ,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 向我们提供相应的资料 。
一、评选标准
1 . 遵守学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 , 履行会员义务 , 积极参加学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
2 . 无违法、违纪行为 , 无抄袭、“洗稿”等问题 。
3 . 本年度诗歌创作成绩突出 。
4 . 其他与诗歌相关的突出贡献 。
二、申报要求
1 . 2021年10月1日前成为中国诗歌学会会员 , 且会员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正式会员 。 (此次优秀会员评选不含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2 . 在疫情期间及日常工作中 , 创作的优秀作品 。 作品发表出版情况 , 提供作品名称、发表报刊名、发表时间、转载和获奖情况;出版诗集需注明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作品CIP数据 。
3 . 最近组织或参加诗歌活动情况 , 包括诗歌创作研讨会、朗诵会、采风等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的诗歌活动相关证明复印件 。
4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5 . 仅接受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三、评选程序
1 . 组联部初选 。 学会秘书处组联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初审 。
2 . 秘书处终评 。 根据初审名单 , 经秘书处评审小组确认后 , 确定评选结果 。
【|中国诗歌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会员评选的通知】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