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书法书写写文辞写情性主体情感在创作中的作用

文/一者
书法,最基础是写字,当上升到艺术就没那么简单了。它是一门汉字书写的艺术,是要有真功夫的艺术,书写更是真情性的艺术。古人以切身的体会留下一句朴实的话,宋四家之米芾
《海岳名言》中这样说:“都无刻意做作乃佳”。
何谓“无刻意”不要老想着怎么为“佳”而做作。
谁写字不想把字写好,怎么可能“无意于佳”?古人的话,似乎不合常理。但是,字何以为好如何写好,却有认识、追求和实际效果的很大差别。比如王僧虔所说的,好的字在于“神采”与“形质”兼之,要在保证这点上见“功夫”,而且“功夫”要用得若“天然”。可是人们在书写中,常常为了求形象的神采,便在形质上鼓努为力,刻意做作,结果反而不得“天然”、不见“神采”了。事实上,所有书者都有这种经验,即已体察到这一点,却难以改变这种状况。这是因为书者没有正视这一现实,总带着侥幸心理,总希望做作得好一点。这就说明:书者的情性对书写有多么重要。
书写必然流露真情性,这一点,孙过庭以王书为例,有过充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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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兰亭序》之“兰亭”
显然这不是说王书所流露的不同情性有什么审美意义和价值,而只是说,只有真情性流露,书法才因真纯而产生美历史上不同时期产生的被人们一致推崇的那些名篇,之所以达到那种连书者本人也不可再有的完美境界,原因就在于这些作品中除了显现出过人的技能功力之外,更在于书中还有该书产生后不可再重复的真情实意,书法史上那些号称天下行书的经典作品,无论是《兰亭序》《寒食帖》,还是《祭侄稿》《韭花帖》等等。如果不是特定情况下,能有那样的情性入书吗
这里不是说,书法家若要创作出好书,只有等到那种让人激情勃发或悲愤难抑之时采取创作,也不是每创作必先酝酿感情。而是说,作为书人,要正视自己的情性,要让自己有个正常的书写心态,不要被一些使人庸俗化的俗情私欲俘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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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真卿《祭侄稿》局部
当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作品中躁气重,有形式风格上的刻意做作比如以反妍媚就要故作丑怪的那些,不是随着情绪而书,而是刻意写的歪歪扭扭,缺少精神境界的真心追求。今天书法虽已是纯艺术形式,而书者却无纯艺术创作心态的准备。这一点和古人就大不一样。古人大量的书作因实需而出,心意并不在于书之美丑。及至宋代以来有了专供审美之作,大都是先有情性生发的文辞,而后始有作品的艺术追求,作品始终是书者情志意兴的表现。这就充分体现了书法艺术创作规律:书是要写真情的。
通过古人友人之间的通信或手札就了解,古人把吃喝拉撒的日常都作为书写的内容,哪怕是一句问候“佳不”,朋友送了点好吃的,不能独享而是分而食之,不在物质在一往情深。再,也不是说书家就不可以书写别人的文辞,而是说作为一个书家,完全没有以自己的文辞抒发心志的能力,仅仅只是一个有书技、书功的书匠,就是另一回事了。很难设想,今后书法的大繁荣是以竞抄古人诗文表现出来的。
诚然,文辞不是书法,但是它是书法得以产生的基础。书写是一种技能,这种技能的运用和效果的产生,主体的情感却起着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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