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鬟&古代文人多爱妓女,但为什么很少有人娶妓女为妻呢?( 二 )


《宋稗类钞》中有这样的记载:“范文正公守鄱阳郡,创庆朔堂,妓籍中有小鬟者,尚幼,公颇属意。既去职,以诗寄魏介云:‘庆朔堂前花日栽,便辞官去未曾开。年年长有别离恨,已托东风干当来。’介因鬻以赠公。”意思是说,范仲淹在鄱阳郡当官时,靠职位便利开设了一个风月场所。妓院开张后,范仲淹的手下招揽了一大批妓女,其中就包括雏妓小鬟。当时的小鬟仅有十一二岁,范仲淹对她十分满意,想要找个机会将她纳入府中。不过,还没等范仲淹付诸行动,他的任期就到了。范仲淹离任后,对这个小美人恋恋不忘,便给自己的继任者魏介写了首诗,向他诉苦。魏介哪里不清楚范仲淹的那点花花肠子?他自掏腰包买下小鬟,将她送给了范仲淹。
小鬟&古代文人多爱妓女,但为什么很少有人娶妓女为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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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政策问题。
唐宋时期,朝廷有一套相对完善的“营妓”制度,允许官家豢养专门用做应酬的官妓。《西湖佳话》有云:“唐朝的法网甚宽,凡是官府到任,宴会饮酒,俱有官妓承应。”《梦梁录》记载:“自景定以来,诸酒库设法卖酒,官妓及私名妓女数内,拣择上中甲者,委有娉婷秀媚,桃脸樱唇,玉指纤纤,秋波滴溜,歌喉婉转,道得字真韵正,令人侧耳听之不厌。”从这两段记载我们能看出,唐宋士子嫖妓,多是为了应酬或消遣,逢场作戏的成分较多,大多数人都是为了附庸风雅图个乐,想要与妓女结婚,政策是不允许的。《题白香山集后》有云:“风流太守爱魂消,到处春翘有旧游。想见当时疏禁纲,尚无官吏宿倡条。”
由此可见唐朝时期,朝廷对官吏嫖妓的态度比较宽松,并未出台禁令。虽说如此,但唐朝的士大夫想要嫖妓,也不能太过随便,需得到朝廷许可,毕竟“官妓”主要面相应酬,这种官场活动必须受到朝廷的监视。《西湖游览志余》记载:“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熙宁中,祖无择知杭州,坐与官妓薛希涛通,为王安石所执。希涛榜笞至死,不肯承伏。”到了宋朝以后,政府官员与妓女来往就要谨慎一些了。官员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这段关系,极有可能影响仕途。妓女则更惨,与官员交往过密甚至会有性命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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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未来问题。
和妓女在一块玩耍可以,一旦真的决定要相扶到老,就得琢磨一些现实因素。例如两人该以什么方式谋生,该住在何处。安身立命是个难题,经济能力是关键。娶妓女过门,就得做好多一张嘴吃饭的准备。拿文人姜夔来说,他一生都未能发迹,穷的叮当响。中晚年的姜夔,主要靠卖字糊口,或为达官显贵写作诗文赚些辛苦钱。尽管他与“合肥双艳”之间的感情非常真挚,但他连填饱肚子都成问题,哪里来的钱养活情人?有的文人在与妓女相遇之前已有家室,家中有一位元配,突然间自己又带回个女人,元配夫人能否同意是个大问题。
就算说服了元配,未来谁能保证后院不起火?家里的莺莺燕燕一旦争风吃醋大闹起来,靠文人的小身板恐怕根本无法周旋。陆游就是个例子,年轻的陆游前往蜀地,看到驿站的墙壁上题着一首诗,对这首诗赞不绝口。询问了题诗的作者后,陆游特地去拜访了写诗的驿卒女,两人一见钟情,陆游干脆将她纳为小妾,带回家中。令他没想到的是,家里的母老虎王氏一哭二闹三上吊,就是不同意陆游纳妾。不得已之下,陆游只能赶走了小妾,换来耳根清净。这些现实问题,妓女也会想到的。即便妓女再钟情于文人,也必须要琢磨两人未来该怎么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