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古人比现代人朴实吗?明朝一桩奇案显示,他们的心机深不可测( 三 )


洗冤录@古人比现代人朴实吗?明朝一桩奇案显示,他们的心机深不可测
文章插图

余象斗在这个案例后面加了一段按,他写道:“这明明是用刀刺死的,检察者之所以未能发现真相,是因为利刃刺入时,就以滚水灌在伤口上,所以没有形成血荫,这种情况《洗冤录》中没有记载,因此要把这个案例补充上去。以后验伤者,要详细观察。有人会说:‘用滚水灌了虽无血荫,但皮肤必然被烫伤,这是可以辨别的。'只是连宗刁奸主母,本就该死,死了也不冤,所以检察不出,也是天理。但是后人不要认为这种办法可以掩盖杀人真相而仿效。”余象斗在这段按中明确指出这是一个错案,但他主要不是评价这个断案的对错本身,而是从完善刑侦手段的角度,把这个案例作为《洗冤录》的补充,从而避免以后再犯这样的错误。不过他同时也指出连宗之死是罪有应得,也是因果报应。《洗冤录》,是南宋著名刑官宋慈所著,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被后世历代检察官奉为断案宝典。然而在这个案件中,却被俞厥成用作掩盖真相的工具,也被黄县令作为错判的依据。从此案可见,俞厥成不仅吝啬,还是个心狠手辣,富于心机的人。他知道妻子与连宗有苟且后,就决定要将连宗置于死地来泄愤,但按大明法律,连宗的行为属于“刁奸”,并不至死,所以,如果报官达不到报仇的目的,反而会把丑闻扩散出去,因此他决心用私刑处死连宗。俞厥成的心理素质非常强大,杀连宗就像杀猪一样,丝毫不慌张,还事先想好了脱身之计。从俞厥成的行为来看,他不仅是个读过书的人,而且专门研究过《洗冤录》,是个可怕的有心人。
洗冤录@古人比现代人朴实吗?明朝一桩奇案显示,他们的心机深不可测
文章插图

黄县令的错判,看似是因为照搬教条不知变通,其实稍微细究一下就能发现他是故意为之。古代中国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讲究纲常伦理,强调长幼有别、尊卑有序,以下犯上本就要受严惩,何况是长工“刁奸”主母?在黄县令的观念里是这种罪行是不可饶恕的,同为士大夫的余象斗也明确说他该死,可见在当时的主流人士心目中,连宗这种恶徒实在是天理难容,可是法律上他又罪不至死,恰好俞厥成杀他时参照《洗冤录》做了掩饰,于是黄县令就顺水推舟,根本不去追究连宗与鲍氏之间到底有无隐情,也不验证鲍氏腹下是否真的有痣,不由分说地判了连宇和支秩诬告。以俞厥成的心智,应该知道他的这种掩饰很容易被看穿,他仍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给黄县令错判提供一个理由。俞厥成之所以敢于私刑处死连宗,一则是他了解当时验尸依据的是《洗冤录》,也很懂得当时士大夫在这种问题上的观念和心态;二则,他很可能使了银子。依办案程序,牵涉其中的鲍氏是要被传唤到公堂的,俞厥成自己在公堂上说花了很多银子给公差,才没让鲍氏抛头露面,可是黄县令如果坚持要传唤她,公差们也不敢自作主张,他既然舍得在公差衙役身上花银子,为什么不能给县令行贿?以俞厥成之富,平日里经常打点官员是完全可能的。古人对理想社会的定义是:“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但是看了这个案子的朋友,会认为古代社会是如这些文字所描述的那样吗?还会希望穿越过去享受那风轻云淡、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