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再读鲁迅《孔乙己》:年少不懂文中意,错把辛酸当笑谈
“多乎哉?不多也。”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你知道吗?”“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看到这几句话,你会想起谁呢?是那个迂腐而又善良、可笑而又可怜,站着喝酒却又穿长衫的孔乙己吗?有人说:凡读过鲁迅小说的人,几乎没有不知道《孔乙己》的;凡读过《孔乙己》的人,无不在心中留下孔乙己这个遭到社会凉薄的苦人儿的形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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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写于1918年 ,是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之后创作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不足三千字,但作者却以极简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为我们刻画了一个连秀才都没有考上的落魄书生孔乙己的形象。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每天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沌度日,最后因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凄凉至死,无一人关心。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一个酒店小伙计的身份,来描述他眼中所看到的孔乙己这个人物的命运浮沉。故事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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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我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吧。但在外面短衣主顾的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于是就让我专管温酒了。温酒是很单调而无聊的,而掌柜呢又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读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小小的酒店里,鲁迅先生为我们写出了一个分等级的社会。有不舍得点下酒菜,只能站在柜外喝酒的短衣帮,也有要酒要菜,在店里慢慢坐着吃喝的长衫主顾,有不够机灵而只能专管温酒的小伙计,也有每天一副凶脸孔的酒店掌柜。而孔乙己属于哪类人呢?“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的生活经济情况和社会地位,与短衣帮差不多,没有经济实力可以坐在酒店里点菜、喝酒;但他又是“穿长衫”的,而长衫代表了读书人,说明孔乙己即使穷困潦倒,依然不愿放下“读书人”的架子,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可见受封建文化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这样一个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的穷酸读书人,显然是不合群的,于是他便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嘲笑和消遣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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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乙己!再读鲁迅《孔乙己》:年少不懂文中意,错把辛酸当笑谈】
孔乙己虽然读过书,但连秀才也没有考中,又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愈来愈穷,弄到将要讨饭,因而“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于是脸上经常带有伤痕。每每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得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读书人好面子,最怕清白被污,读书人渴望证明自己不同寻常,所以对考取功名颇有执念。但这些人好像专戳孔乙己的痛处,这些嘲讽的话语,就像针刺一般句句扎在孔乙己的身心之上。孔乙己作为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尊严,被取笑和羞辱的体无完肤,而他又无力辩解,往往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或者涨红了脸,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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