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觉解与意义:人生四境界( 二 )


自觉!觉解与意义:人生四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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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哲学家张世英,在冯友兰先生的基础上,也提出人生四境界说,他按照人的自我的发展历程、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把人的生活境界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境界:欲求境界:此种境界“其异于禽兽者几希”,但伴随人之终生,即使生活于越来越高级的境界,此种境界仍潜存其中,就是处于“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中的道德家和诗人,亦不可能没有此种境界。孟子说“食色性也”,大概就是指这种境界。单纯处于“欲求境界”,既未脱动物状态,也就无自由之可言,更谈不上有什么人生意义和价值。
第二层境界:求知境界:人自我意识的觉醒,不再仅仅满足于最低生存的欲求,而进一步有了认知客体规律和秩序的要求。此种要求是科学的求实精神的萌芽。故第二境界“求知境界”,又称之为“求实境界”。有了知识,掌握了规律,人的精神自由程度、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大大提升了一步。人之所以有求知欲,最初是出于无功用的好奇心,后来则多出于功用心,希望通过认识规律,为我所用。无论如何,求知最后都落实到功用,理论最后都落实到实践。所以“求知境界”与“功用境界”紧密相联。
第三层境界:道德境界:个人的道德意识有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当独立的自我尚未从所属群体的“我们”中显现出来之时,其道德意识是从“我们”出发,推及“我们”之外的他人。只有当人发展到从“我们”中突显于外,有了独立的自我观念之后,才有敢于独立负责的观念,才有深层次的道德观念。每一个人都应该是独立自主的,我与他人相互尊重,平等相爱。因此“道德境界”也分两层,一是停留在“推己及人”和“同情”、“怜悯”的阶段,那是一种“俯视”“他人”的态度﹔更高的“道德境界”应是平等待人、尊重他人,对他人负责。
自觉!觉解与意义:人生四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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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境界:审美境界: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审美的境界”。审美意识超越了“求知境界”和“道德境界”中的实践关系。在审美中,欲念消退了;审美对象作为“有用的手段”这种异己的目的关系也消失了;那种单纯的有限关系也消失了。美既超越了认识的限制,也超越了功用、欲念和外在目的以及应该的限制,而成为超然于现实之外的自由境界。单纯的感性冲动让人受感性物欲的限制,单纯的理性冲动让人受理性法则的限制,两者皆使人不自由,人性的完满实现在于超越二者的限制,以达到无限,这才是最高的自由,只有审美的人,才是获得最高自由的人,完全的人。
在现实的人生中,四种境界总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很难想象一个人只有一种境界而不掺杂其他境界。一个现实的人,一般都有一定的第三境界即道德境界,把道德境界渗透在第二境界“求知境界”中,就会使科学活动具有道德意义。又如最高境界审美境界渗透在其下三种境界中,就使人生各种活动、各种境界都具有美的性质:把审美境界渗透到欲求活动之中,就会在茶中品出诗意,产生“味之美”。反之,一个以“欲求境界”占主导地位的人,则只能知道饮茶不过是解渴,无美之可言。孔子赞赏的学生曾皙,甚至把沐浴作为一种至美的人生境界,“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在当时那种礼坏乐崩、烽烟遍燃的中原大地时代,这正是孔子等儒者们所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和乐、幸福的大同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