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运动的历史背景 圈地运动兴起的历史背景

满族贵族入关后,强占田地,圈以标志,称为圈地1644年十二月,颁布圈地令说:近京各州县汉族百姓无主荒田和明朝皇亲国戚、达官贵人等死于战乱者田地甚多 。若本主还活着 , 按人口给点土地,其余田地全部拨给满族诸王、勋臣和八旗兵丁人等 。
圈地令虽然说是只拨无主荒田和明朝庄田,而当时明朝的许多贵族、官僚和地主的土地已归农民所有 。清朝圈地,实际上就是强夺霸占农民起义的胜利果实 。其后,进关的满族官员和兵丁人数增多,原来圈占的房屋土地不够分配,清政府于是不论有主无主 , 肆意大规模地圈占 。仅两三年的时间,就在近京五百里内,东起山海关,西到太行山,南至河间,北至长城的广大地区内,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共圈占田地166,665顷 。许多州县百分之七八十的田地被圈占,残留的是一些旱涝无常的贫瘠土地 。
凡圈地所到之处,主人立即被赶走,房屋田产全被抢夺 。整村整庄的汉族人民丧失了田地房屋,离开世代生息的故乡,大批地逃亡转徙 。他们饥寒交迫,无处栖身,被迫起而反抗 。顺天、永平、保定、河间、承德等府圈占土地房屋的地方,无处不有汉族人民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遭到清军的残酷镇压 。
清政府把所圈占的土地 , 按等次分拨给内务府、八旗王公、勋臣贵族、各级官员以至兵丁 。内务府是任意挑选 , 王公贵族是按爵位高低给以庄地园地外 , 又按属下壮丁人数“计丁授田” 。官员分给园地和壮丁地 , 兵丁则只分给壮丁地 。这些被圈占的土地 , 叫做“旗地” 旗地的经营方式,仍然沿袭入关前的旧制,设立皇庄、王庄、官员庄田和八旗兵丁份地 , 役使“壮丁”和“投充人”编庄生产 。“壮丁”除关外迁移入关的旧有奴仆外 , 主要是强迫汉入“投充” 。
所谓“投充”,指的是满族统治者用威逼、恐吓等方式强迫失去土地,饥寒交迫的汉族投入满族势要门下,为其耕田种地和供其役使 。他们一经“投充”,就变成满族统治者的农奴,如同奴仆 。也有少数汉人因为不堪统治者的敲榨勒索,唯恐田地房屋被圈占,他们被迫带地投充,以求得满族官员的政治庇护 。
“投充人”的总数,据当时的统计大约有四五万人 。“投充人”和东北迁来的“壮丁”、俘虏、置买奴仆合起来的奴仆队伍,在北京附近就有近四十万丁,连同他们的家属,有一百几十万人 。清朝统治者将他们按庄编制,每十名“壮丁”为一庄,选一人为庄头,领地七百二十亩至七百八十亩,强迫他们进行生产 。
官庄和王庄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定额租制,即强迫“壮丁”交纳一定数量的实物和负担繁重的差役 。盛京地区每庄耕种七百二十亩地,每年纳粮三百六十仓石,合每亩纳粮五斗,还要上缴数量很大的麻、猪、鸭、鹅、草等实物 。北京附近的头等庄每年纳粮三百仓石,二等庄二百四十石,三等庄一百五十石,四等庄一百二十石 , 另外要负担车马人夫的杂泛差役,以至到深山僻野采蜜伐木 , 捕捉水獭 。后来,规定粮食和差役一律折变成银两计算,缴银的数字是:头等庄424两,二等庄395两,三等庄331两,四等庄247两 。
八旗官员和少数兵丁也占有土地和户下人,地多人多的官员庄田是编庄生产,地少人少的兵丁则按丁数强迫户下人缴粮和从事各种杂役,剥削也相当惨重 。这些从事生产劳动,遭受残酷剥削的“壮丁”、俘虏、“投充人”和奴仆社会地位极其低贱 , 不仅自己终身隶属于主人,被主人随意奴役和鞭打,而且子女也世代为奴,婚嫁都不能自主,完全由主人择配或随意出卖 。法律上虽然规定主人不能杀死奴仆 , 但还是有不少户下人及其子女被主人凌虐致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