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DN|法律职业应该具备的一种能力

CSDN|法律职业应该具备的一种能力

最近接触了一些事情 , 突然想到作为法律职业人 , 除了专业素养之外 , 还应该具备一种非常基础的能力:体贴 。 为什么这么说呢?

【CSDN|法律职业应该具备的一种能力】就拿律师这个职业来说吧 , 如果从体贴能力的维度 , 大概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你拿钱 , 我办事 。 只要收了客户的费用 , 就要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 这算是初阶 。 这个层次不需要太多的体贴能力 , 只是围绕客户委托的事项办好事就行了 。
2.中阶就是真正认识到客户与自己之间是服务关系 。 服务的一种境界叫超越期待 。 在提供法律服务时 , 不仅能提供客户需要的信息和服务 , 还能通过自己的共情能力 , 理解客户 , 进而提供一些超越客户原本期待的法律服务 。 当然 , 这个层次来讲 , 提供再多再好的服务 , 也是为了稳固客户与自己之间的关系 。
3.高阶就是让客户与自己成为联盟关系 。 这个层次的法律职业人不仅是法律服务的提供者 , 更是情绪劳动者 。 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体贴能力 , 把客户当成朋友 , 当成某种情境下的盟友 , 感同身受的认同客户的需求想人之所想 , 急人之所急 , 进而给出最利于客户的法律服务方案 , 即使这种方案并不是客户原本所设想的 。 往深了讲 ,
更实际的来讲 , 一个有着体贴能力的法律职业人 , 他的服务对象对他的人身粘性一定是非常强的 。 毕竟事事都在为你着想的人 , 难道不值得你持续的信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