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购买虚拟货币“挖矿”能“躺赚”?律师提醒:涉嫌违法、隐患重重( 三 )


相关报道显示 , 此前有一家利用数据业务作为掩护 , 专门进行“挖矿”的企业 , 月均耗电量达2500万度电 , 而该企业一年的纳税金额仅为25万元 。 另有媒体报道显示 , 今年4月 , 浙江某地查处相应违法案件4起 , 查获“挖矿”设备132台 , 可以腾出用能空间约330吨标准煤 。
【虚拟货币|购买虚拟货币“挖矿”能“躺赚”?律师提醒:涉嫌违法、隐患重重】武汉一位软件工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 “挖矿”的危害性在于其过程耗费海量的计算机算力 , 必然会导致国家能源的巨大浪费 。 而且区块链的特点是“去中心化” , 但是各种“各自为政”的虚拟货币 , 逻辑上本身就是在重复投入 , 浪费计算资源 。
“这一过程并没有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实际发展 , 仅有极少数人获利 , 却消耗了大量能源和半导体资源、人力资源 , 其弊远大于利 。 ”该软件工程师说 。
自购设备“挖矿”涉嫌违法 , 托管海外从事“挖矿”隐患重重
当前在我国境内买卖“矿机”是否合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伟琪表示 , “矿机”属于商品 , 买卖“矿机”本身就像买卖电脑、显卡、硬盘 , 不会涉及非法问题;但私自购买“矿机”用于“挖矿” , 则涉嫌违法 。
王伟琪介绍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 ,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国家整治的范围 , 在境内买卖用途和功能单一、仅能用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矿机”属于违法行为 , 可以被认定为违反了《通知》中“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规定 。

QQ群内发布的专业“矿机”图片 。
同时 , 将“矿机”托管到海外“矿场”具有较大风险 , 利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实行犯罪行为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 据介绍 , 将“矿机”托管到海外“矿场”从事“挖矿”行为 , 其托管合同有极大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 在双方发生纠纷时 , 法院甚至有可能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 。 即便法院受理此类案件 , 合同的有效性也是一大争议焦点 。 而此类涉外合同 , 即便判决胜诉 , 执行可能也存在极大难点 。
王伟琪提醒 ,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我国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 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无真实价值支撑 , 价格极易被操控 , 因此与之相关的商品或投资一定要认真甄别、谨慎投资 , 避免被不法分子诈骗 。
链接>>>
一、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 它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 。 与传统货币不同 , 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 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也不受法律保护 。 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 , 不具有法偿性、强制性等货币属性 , 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
二、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所谓的“挖矿”就是将一段时间内虚拟货币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进行确认 , 并记录在区块链上 , 形成新的区块 。 “挖矿”的人叫做矿工 。 简单来说 , “挖矿”就是记账过程 , 矿工是记账员 , 区块链就是账本 。 “挖矿”其实质就相当于虚拟货币系统每10分钟出了一道数学题 , 谁最先计算出正确答案 , 谁就能获得对应的虚拟货币奖励 。 这个过程需要计算机不断进行计算 , 计算机计算速度越快 , 消耗的电量就越大 。
三、“挖矿”行为有哪些危害?
(一)“挖矿”会消耗大量计算资源 , 使系统、软件、应用服务运行缓慢 , 甚至可能使系统崩溃 , 造成数据丢失;
(二)虚拟货币“挖矿”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 违背新发展理念 , 不利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