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有没有补偿 人死了器官捐献出去会有钱吗

先讲个玄怪故事 , 南北朝时期的[注1] 。传说在周穆王时,有人进献了一个演木偶戏的艺人 , 操纵的木人能走能动会说话,捧手里还能跳舞 。周穆王观看它表演时,发现它冲自己老婆盛姬抛媚眼……周穆王肯定不能原谅它,于是就打算杀了木偶戏艺人 。艺人吓得把木人拆开给周穆王看,发现里面都是皮革木头 。周穆王顿时就笑了,拆掉木人的肝,它就不会抛媚眼;拆掉它的心,它就不能说话;拆掉它的脾 , 手就动不了 。于是周穆王厚赐了这名艺人 。


从这个故事能看出,当时人们有了五脏与身体关联的意识,并通过这种木人故事表述出来 。而我在看到这个问题的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董仲舒和这个故事 。三纲五常这个词很多人都清楚,所谓君臣父子夫妻和仁义礼智信 。但同样还有个词,叫‘五脏六腑’,衍生自‘五藏六府’ 。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注2]中说,人有五脏对应五行,而四肢则对应四时 。大致上这人身上的大小零件,都能与天相互关联产生感应 。或者这样看还没什么,可任何学说都是会继续发展的,五藏六府也不例外 。


此后班固的《白虎通德论》已见思想的明确 。人生来就是八卦之体,所以有仁义礼智信这五常(解意性,人性),而且还有六情 , 喜怒哀乐爱恶(佛教也有用) 。扶持这五常六情的就是人的五脏六腑,其中五藏心肝脾肺肾 , 六府大小肠、胃胆加三焦,就少个胰脏[注3]……这种说法在当时,并非只有儒家才有,道家也提到:“是以圣人为腹,守五性,去六情,节志气,养神明 。”[注4] 。


所以可以肯定 , 去木人五脏就是毁其继续完整为人的机会 , 而人也不能例外 。比如《三国志》中就曾提到刳五脏、身首分离[注5],这其实远比伍子胥鞭尸更过分 。这种思想其实也一直延续到后世,比如《西游记》中就提到孙悟空与鹿力大仙斗法时,作法变鹰叼走了鹿力的五脏六腑,结果鹿力“无法继续做人”,才还原了白毛角鹿的原形[注6] 。


不止在《西游记》中多有表述,这种思想在明清时期最为常见,包括且不限于拍照被吸走魂魄在内,害怕的都是再难为人,也都是害怕自己无论做人还是做鬼都不再完整 。


至于火化则又是另一个问题 。同样还是汉代,王允《论衡·论死》中曾提到过 , 人的五脏腐朽后 , 作为有智的人就离去了[注7] 。虽然王允不认可鬼神的存在,以五脏辩说人鬼的神智 。但并不妨碍相信的人把这种话反向理解 , 人有五脏承托五常六情,乃至于魂魄 。那么鬼也一样可以继续保留所谓的气与魂魄,从而留存五常六情,这便是中国自古以来最常见的想象思维 。


毕竟不愿意捐献,是活着时的想法 。而被火化……那是死了之后的事情 。至于身体发肤……明代有吸脓、有切齐引流术这种外科手术,你能信不敢毁伤?都还是利己心态作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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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金楼子·志怪》:有人以优师献周穆王,甚巧,能作木人,趋走俯仰如人 。领其颐则可语,捧其手则可舞 。王与盛姬共观,木人瞚其目 , 招王左右侍者,王大怒,欲诛优师,优师大怖,乃剖木以示王,皆附会革木所为,五脏完具 , 王大悦,乃废其肝 , 则目不能瞚;废其心,则口不能语;废其脾,则手不能运 。王厚赐之 。
[注2]《春秋繁露·人副天数》:内有五藏 , 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