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收养行为以及收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 。但是,会有很多的特殊情况发生比如夫妻收养子女后离婚那养子女会判给谁?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朱君律师解析 。
养父母离婚养子女该由谁抚养
养父母在离婚时,如果对抚养养子女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利于保障养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养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养子女与养父或者养母共同生活 。我国《收养法》(修正案)规定,夫妻收养子女必须是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才发生法律效力 。在《收养法》(修正案)实施前,父或妻一方收养子女 , 另一方未表示反对的 , 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 , 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父或妻一方收养子女,另一方始终表示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子女 , 另一方没有抚养义务 。
文章插图
【养父母离婚养子女判给谁 养父母离婚了孩子怎么办】《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由此可见,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等同的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 。
《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可见,养父母离婚后与生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一样的,只要收养关系没有依法解除,养父母在离婚后仍应承担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
朱君律师支招:
收养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 。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 , 因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 。
(二)收养人无子女 。基于《宪法》和《婚姻法》关于计划生育的要求,《收养法》要求收养人无子女 。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
(三)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 。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
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 。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以免因夫妻单方收养而造成另一方不收养法接纳孩子 , 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响到养子女的身心健康 。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对收养人的这一要求,是为了贯彻 , 推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
朱君律师拥有法学和工商管理双重专业背景,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朱君律师先后成为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 , 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公议员 。朱君律师先后为合肥保利地产,安徽超清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 你会娶离婚带娃的女人吗 娶离婚带儿子的女人
- 离婚带娃的女人到底能不能娶 离婚带两个孩子的女人能娶吗
- 离婚不要孩子的女人 女人离婚不要孩子是什么心态
- 嫁给没有上进心的男人很痛苦 老公让我想离婚
- 离婚后最痛苦的阶段 怎么走出离婚的痛苦
- 这个31岁的离婚女子真可怜 一个女人离婚了带着两个孩子
- 离婚时如何处理抚养权 离婚两个儿子怎么分好
- 离婚时女方有没有权利分房子 两个儿子一套房子离婚怎么分
- 你会为了孩子选择不离婚吗 为了孩子不离婚各过各的
- 你愿意娶离婚带孩子的女人吗 娶一个有孩子归前夫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