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提问激发了我回答问题的欲望,而且有两个理由:一是我的确不再年轻,二是这支乐队伴随着我们走过了漫长而苍桑的岁月,当然 , 说我们伴随着这支乐队也未偿不可,因为我们还在 , 这支乐队也还在,他就是零点乐队 。
我是那种感性强过理性的人,别人说梦想可能就是一个形容词 , 而我的梦想必须通过作梦来实现,因为超脱现实 , 无法从现实生活中去实现梦想,比如我仅仅读过六年书却梦想当个作家,不识乐谱却痴迷音乐,所以注定是个失败的人 。
七十年代未八十年代初参加三线建设 , 我一直在多个工地主办墙报,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 , 当所谓导演,说快板,三句半,跳翻身农奴把歌唱,居然得过奖,奖励一套锣鼓傢业 。从此亦发以为自己有音乐天赋,如醉如痴 。
我的家乡去年才算真正通了公路,不过依然没有公共交通,有私家车可以直接开着回家,我的意思是说八十年代未在我的家乡是交通基本靠走,安全基本靠狗,通讯基本靠吼,娱乐基本靠手,要多落后有多落后,但是,九零年,我就知道有个零点乐队 。
改革开放的春风爬进我的家乡已经显得微不足道了,所以,我们山里人并没有感觉世界在发生变化 , 我逃出家乡那座难以逾越的大山之后 , 挣的第一笔钱就是买了一个八手的三洋牌双卡录音机,听的第一首曲子就是零点乐队还没出专辑的摇滚乐 。
那时候摇滚乐在中国我是第一次听,听得我汗毛直竖,听得我热血沸腾,我被震撼,也被陶醉,于是我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美好的东西,如果说梦想 , 没听过摇滚乐之前 , 你给我两个脑袋让我作梦 , 我也作不出这么美好的梦 。
于是 , 我以为,世界上有比梦更好的东西 , 那就是音乐 。
九十年代中,零点乐队主唱周晓鸥的一曲爱不爱我让我彻底倾倒,住进一间据说周晓鸥曾经住过的宾馆房间,我都兴奋得一夜没合眼 。
痴迷音乐不代表我真的有音乐天赋,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但我要用我的方式去追求,我忘我的工作,用我的工作获得的报酬去圆我的音乐梦 。
我请到了零点乐队在一个地区体育馆作商业演出,我既是总策划也是投资人 , 甚至陆续组织了好多场明星演唱会,不为赚钱,只为圆梦 。
零点乐队没让我失望,他成了具有自己的文化风格 , 有专业性很强的团队,在国内被称为活化石,具有时代影响力的摇滚乐乐队 。
说我伴随着零点乐队成长衰老,是音乐的时代感太强,既有象征时间空间的时代感 , 也有人生年龄的时代感,度过那段摇滚式的疯狂年代,深知自己离音乐太遥远,退而求其次,回头追求作家梦,总算老天不负我,第二个梦在现实中实现了 。
但当我重想零点乐队时,才发现已经物是人非 , 一切已成过眼烟云,不是不再年轻,而是,老了 。
【刘宪华一个人的乐队 一支乐队还是一个乐队】小虎队,温拿乐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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