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市场能够解决社会身份带来的问题 , 专门的“规范管制”(normative regulation)或“模式维持”(pattern maintenance)社会机制就不再必要 , 也不可取 。传统的、圆形监狱的训练方法显然与消费者的任务格格不入,对围绕欲望和选择构建的社会来说,这些将是灾难性的 。但是,规范管制外的其他方法能够做得更好吗?至少在全球社会的维度上,规范管制的想法不是已经过时了吗?在生产者社会中,它是让人们“去工作”至关重要的手段,但在消费者社会中,它不是已经失效了吗?任何规范的唯一目的,都是利用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来限制或完全消除选择自由:除规范所倡导的选项外,人们别无其他选择 。
然而,扼杀选择,尤其是那些被规范性和秩序性管制深恶痛绝的选择,那些不可控的、天马行空的、可随意撤销的选择,相当于扼杀了人的消费潜力,这是以市场为中心的社会可能遭遇的最可怕灾难 。
因此 , 就消费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而言,规范管制并不可取 , 也被它的受众厌恶 。消费者和市场经营者的利益在此交汇 。“对通用汽车公司有利的事情就是对美国有利的事情”神奇地一语成谶(如果这里的“美国”仅仅指其公民的集合) 。“消费者精神”和那些依赖于它们的商品销售企业一起 , 反抗着管制 。消费者社会反对所有强加在选择自由之上的法律限制,抗拒对任何潜在的消费对象的非法化,并通过广泛支持大多数“去管制”措施来表达其不满 。
在美国和其他地方,类似的不满也体现于对削减社会服务(集中管理和保障的生活必需品供给)和降低税收的空前支持 。无论是左派政党,还是右派政党,对“还利于民”这句口号都无比狂热 。“还利于民”变得不容置疑,它呼吁消费者履行选择的责任——一种已经被内化、重塑为人生使命的责任 。更多税后收入的吸引力 , 与其说是来自更多消费,不如说是来自有了更多消费选择的预期、更多购物和选择的乐趣 。这种能够更频繁行使选择权的期望具有惊人的诱惑力 。
就实际意图和目的而言,重要的是手段而非到达的终点 。履行消费者的责任意味着更多地做选择,无论这最终是否带来更多的消费 。拥抱消费者模式意味着首先要热衷于选择,消费只能居于次席 , 也并非不可或缺 。
在消费者社会,工作不再是身份建构的重点
生产者只能集体完成使命,生产是一种集体性事业,需要分工、合作和协调 。个别情况下,某些局部可以独立运行 , 但是,如何与其他部分衔接以创造最终产品仍是任务的关键,常思于执行者的脑中 。生产者即使彼此独立 , 也会聚集在一起工作 。每个人的工作只有在交流、沟通、融合中才有收获 。
消费者恰恰相反 。消费彻头彻尾是一种个人的、独立的乃至孤独的活动 。这种活动通过不断地满足和唤醒、缓释和激发某种欲望实现,这种欲望通常是一种私人的、难以言表的感觉 。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集体消费”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确实可能会聚在一起,但即便如此,消费的本质仍然是一种彻头彻尾孤独的、私人的生活体验 。聚集只不过凸显了消费行为的私密性,增强了其乐趣 。
如果挑选商品时有其他消费者陪伴,或身处于充斥着消费信徒的熙熙攘攘殿堂 , 整个消费过程就更加令人愉悦 。在人满为患的餐厅吃饭 , 在拥挤的商场或游乐园闲逛,都能体会到这种乐趣 。在所有类似的场景中,被共同欢庆的却是选择和消费的个性,这种个性通过其他消费者的模仿得到重申和再次确认 。若非如此,群体的消费行为对于消费者而言就没有任何意义 。消费活动从来就与团结协作格格不入,也不被其影响 , 一切联结的努力在面对消费行为特有的孤独症时都束手无策 。即使聚集在一起,消费者依然是孤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