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凤|红楼经济|凤姐“弄权”敛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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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员 。 本文有部分删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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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麒
《红楼梦》第十三回 , 写到秦可卿丧殁 , 出殡铁槛寺 , 贾府及族中诸人皆在铁槛寺下榻 , 唯王熙凤嫌不方便 , 住到了离铁槛寺不远的水月庵 。
不成想 , 在水月庵(别名“馒头庵”)中 , 她竟在为秦可卿举丧期间 , 接受了水月庵内一个老尼姑的请托 , 弄权枉法 , 逼人退婚 , 害死人命 , 得昧心钱银三千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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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月庵的这个老尼姑法名净虚 , 年轻时在长安县一庵内出家 , 入京城后仍与那边有联系 。
长安县有一张姓大财主的女儿金哥 , 原本已与长安守备的儿子订了婚 , 也已经收了守备家的聘礼 , 却又被长安府太爷的小舅子李衙内在烧香时看上了 , 那李衙内一心要娶金哥为妾 , 打发人到张家去求亲……
金哥守婚诺 , 重情义 , 一心要嫁守备之子 , 张大财主却希望女儿嫁给有权有势的李衙内 。 结果 , 李衙内非要娶 , 守备家也不相让 , 不肯退婚 , 两方面打起了官司 。
老尼净虚得知贾府与长安节度使云老爷“最契” , 便来求王熙凤 , 动用云老爷帮李衙内逼长安守备家退婚 , 以便成全李衙内与金哥的婚姻 。 于是 , 王熙凤小动裙裾和嘴唇 , 便得了三千两银子的“好处费” 。
结果 , 由于凤姐的干预 , 张家退婚成功 。 可性情刚烈的金哥 , 得知嫌贫爱富的父母不顾诚信、违背诺言 , 退了前夫的婚约 , 竟自缢而死 。 而守备之子闻得金哥自缢遂 , 也投水殉情 。 因而 , 王熙凤为得三千两银子的“好处费” , 害死了两条人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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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书中第十五回所述的情节 , 标题为“王凤姐弄权铁槛寺” , 这“弄权”二字 , 颇值得玩味与斟酌 。
首先 , “弄权”是指王熙凤玩弄权术 。 作为贾府的内务总管 , 王熙凤正当的职责 , 是处理好府中和大观园里的各种事务 。 但她却透支贾府的社会地位和官场关系:
假托贾琏所嘱 , 修书一封……不过两日工夫 , 俱已办妥 。
王熙凤这“手” , 也伸得太长了 。
其二 , 即便是贾府的男人们 , 譬如有官职的贾政 , 也不能直接和外官串通 , 办理民事诉讼案 。
大清律法规定 , 此类案件必须由地方官办理 , 且必须依垂直关系行事 。 清朝廷也只有大理寺之类的机构 , 才可以过问和干预这类案子 。
王熙凤受请托“弄权” , 不但超越了贾府职权 , 而且也触犯了大清戒律 。 最为紧要的是 , 这种僭越弄权的做派 , 最后会使贾府付出了巨大的政治代价 。 (王熙凤的所作所为 , 或许就是导致贾府抄家的原因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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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 , 贾府之中做这类包揽词讼之事的绝非王熙凤一人 。 贾琏就曾“交通”过平安州 , 得了不少好处 。 书中写贾琏偷娶尤二姐的那些日子 , 隔三差五就往平安州跑 。 他说是受“老爷”(贾赦)支派办一件“机密大事” , 还得到贾赦的厚赏 。 书中第六十九回这样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