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诗案与王安石变法有什么关系?( 二 )


苏轼“乌台诗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
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 。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 , 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 。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
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颁布改革科举制度法令 , 废除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 。同年秋,实行太学三舍法制度 。
苏轼比王安石小16岁,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1037年1月8日)出生于眉州眉山 , 是初唐大臣苏味道之后 。苏轼的父亲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奋”的“苏老泉”苏洵 。弟弟名叫苏辙,父子三人合称“三苏” 。

乌台诗案与王安石变法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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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进京应试 。当年的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 。苏轼清新洒脱的文风,一下子把他们震动了 。那年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的文章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 。因欧阳修误认为此文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 , 评定此文为第二 。
在欧阳修的一再称赞下,苏轼一时声名大噪 。他每有新作,立刻就会传遍京师 。欧阳修也成为苏轼的尊师 。
嘉祐六年(1061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 , 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 , 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四年后还朝,任判登闻鼓院 。
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为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权开封府推官,此时王安石变法已经如火如荼地进行了两年 。
苏轼在这一年,写下他著名的《上神宗皇帝书》,在这次上书中 , 苏轼列举自古以来君主辅相治国理政方面的得失,“国家之怕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 , 而不在于强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而不在于富与贫 。”
苏轼在上书中,提出九个字的救世方略:“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 。”
乌台诗案与王安石变法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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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 , 基本否定了新法,这让王安石颇感愤怒 。恰在此时,开封府进士考试,苏轼主考 , 他发策问“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 , 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而功异 。”的原因 , 影射王安石鼓励神宗皇帝独断专任 , 将会败坏国事 。
王安石不能再次容忍 , 他让御史谢景在神宗面前陈说苏轼的过失 。虽然没有什么大作用,苏轼很有自知之明,自觉不能再在京城呆下去,就自请外放为官 , 先是出任杭州通判,三年后移知密州,又三年权知徐州 。
在苏轼离京为地方官期间,王安石变法也并不顺利 。
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曹太皇太后(慈圣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 。神宗对变法产生了怀疑 , 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改任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 。
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 。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严重,新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托病请求离职 。同年,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极度悲痛 。十月,王安石辞去宰相,外调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 。次年,改任集禧观使 , 封舒国公 。
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移知湖州 。到任后按惯例要向皇帝上谢恩表 。苏轼即上了《湖州谢上表》,就是这篇文章,惹了大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