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孕产妇死亡报告及评审制度

法律分析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 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为加强我市危重孕产妇的管理,总结和推广危重孕产妇救治经验,提 高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省卫生厅广冬省危重孕产妇医院 。
妇女在妊娠期至产后42天内,由于任何与妊娠有关的原因所致的死亡称为孕产妇死亡,但不包括意外事故死亡 。
第十七条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 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包括基层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例会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孕产妇死亡评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定期检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健康 。
成立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组建助产医疗机构急救中心中心血站联动机制,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落实专项救治经费4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动态掌握产妇分娩高危孕产 妇信息,发现孕产妇死亡 。
回答胎儿不是一般的民事主体有关胎儿死亡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被鉴定的主体是孕产妇 因医疗过失造成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可按二或三级医疗事故定级 。

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孕产妇死亡报告及评审制度

文章插图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机制明确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范围加强易发生孕产妇死亡的高危人群的管理,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协调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做好重度高危孕妇专案 。
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孕产妇死亡报告及评审制度

文章插图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 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包括基层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例会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孕产妇死亡评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定期检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 。
【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孕产妇死亡报告及评审制度】早期筛选高危孕妇,重点管理监护,及时正确处理,是减少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措施对优生优育亦具有重要意义重点监护包括孕妇和胎儿两个方面,对孕妇的监护已在病理产科中论述,本节主要阐述对胎儿的重要监护问题一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胎儿不是一般的民事主体有关胎儿死亡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被鉴定的主体是孕产妇因医疗过失造成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可按二或三级医疗事故定级法律依据医疗 。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和新生儿复苏,预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 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由经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家庭接生员 。
高危妊娠管理是围产保健工作的重点,是降低孕产妇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的一项有效措施为了保障母婴健康,切实加强高危妊娠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任务,密切临床与保健的配合,做到各司其责各尽其职,特制 。
四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和儿童死亡补漏调查工作 17月份,组织召开了围产保健协作组工作会议,对1例孕产妇死亡进行了分析和评审,并将评审病例和评审结果上报市县两级主管部门2为能准确真实的反映我县妇幼保健工作 。
3配合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死亡孕产妇调查,提供死亡孕产妇病历抢救记录等医疗保健资料,做好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及评审工作做好妇幼卫生台帐管理及质量控制 一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全村社区育龄妇女死亡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