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的法律 罗马人的法律教案( 三 )


2、物法
物法在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 是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 , 对后世资产阶级民法的影响较大 。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三部分构成 。
3、诉讼法
诉讼分为公诉和私诉两种 。公诉是对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 , 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 。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 , 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
扩展资料:
影响:
《罗马法》始自公元前五世纪 , 至六世纪的《国法大全》 , 历时一千余载 , 文献浩如烟海 , 其法治建设的成就在古代社会无与伦比 。罗马帝国灭亡后 , 《罗马法》失去了法律上的统治地位 , 但其影响从未中断 。
十一世纪末至十二世纪初期 , 随着城市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 , 《罗马法》作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较完备形式” , 其作用与价值日益受到重视 。以意大利为发源地 , 法国、德国、西班牙及英国先后出现了研究《罗马法》的热潮 , 史称“罗马法复兴” 。
此后 , 《罗马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罗马法作为世界古代较为发达和完备的法律 , 积极地影响着后世的法治进程 , 对法学与法律所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罗马法
参考资料来源:北精***网-影响深远的《罗马法》
古罗马的习惯法是什么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 , 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 , 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 , 习惯法的作用大大减弱了 , 除了在非洲一些国家习惯法仍然在实际上起着比较大的作用外 , 在其他主要法律体系 , 习惯法已经不是主要渊源 。但是 , 习惯法仍然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
扩展资料:
古罗马对西方文明较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其完备的法律体系 , 包括市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公民)、自然法(适用于所有人)和国家关系法(用于调节罗马人与其它民族之间的关系) 。
从公元二至六世纪 , 《罗马法》经历了一个不断补充和完善的过程 , 至公元534年在冬罗马帝国国王查士丁尼的主持下编撰完成并颁布施行 , 后人称之为《民法大全》又被称为《法的阶梯》 。该法典对西方文明的影响被认为仅次于《圣经》 , 其基本思想和原则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中 。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早期的罗马国家只有习惯法 , 没有成文法 。成文法诞生标志是《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
公民法: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 , 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的罗马法律 , 被称为公民法
万民法:在古罗马对外扩张的过程中 , 逐渐形成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 即“万民法”
6世纪 , 《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的较终完成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习惯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罗马
古罗马的法律所谓罗马法 , 一般乏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 , 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 。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个时期的法律 , 也包括公元7世纪以前罗马帝国的法律 。
罗马较古老的立法文献——公元前5世纪中叶的十二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