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人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回绝报考,经考试、调查合格的,用人单位应予以选用 。
第九条有关部分在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开展社区效劳工作时,应当优先思考残疾人就业 。
第十条机关、集体、公司、工作单位和民办非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年度末从业人员总数1.5%的`份额组织残疾人就业 。
组织1名瞎子就业的,按组织2名残疾人核算 。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
- 巾帼创业扶持 巾帼创业者
- 留学创业扶持基金 留学创业扶持基金申请条件
- 巴南创业扶持 巴中市创业扶持政策
- 简阳市农村创业扶持政策 酉阳创业扶持政策
- 兴业县创业扶持政策 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创业扶持理由 创业扶持政策的意义
- 2016创业政府扶持 创业 政府
- 区域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项目的政策支持
- 2022海南创业政策扶持 海南创业园区优惠政策
- 毕节创业扶持政策 毕节创业扶持政策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