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姓氏的书面材料怎么写

1.更改姓氏申请书怎么写1.先写一份改名的申请书,也清楚要改名字的原因理由 。
2.带着户口先到居委会开一个证明 。
3.再到派出所审核 。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
5、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
2.更改姓名的书面申请怎么写没有特殊的格式,把事说清就可以!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 。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 。(1)姓名变更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 。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2)出生日期的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 。(3)民族成份变更 。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 。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